恶势力幕后老大领刑7年7个月
“鉴于被告人尚成建拒不认罪,对抗侦查,建议酌情从重处罚”,公诉席上,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邵玮说。
随着主审法官杨小萍手中的法槌落下,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尚成建被以诈骗罪从重处罚,判处7年7个月有期徒刑。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尽管“零口供”,但办案机关多方取证,查实了尚成建的犯罪行为。
尚成建原本在金凤区繁华地段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营业房,夫妻俩以经营宾馆为生。2014年3月下旬,有人租用宾馆招揽旅客。2015年初,尚成建得知宾馆已成为扑克牌诈骗的窝点后,表示不再续租。但面对利益诱惑,尚成建转为积极投入其中。截至案发,短短2年多时间,尚成建已成功集结了3个团伙进行诈骗。但为逃避法律处罚,尚成建始终不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2017年10月,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接到家住同心县的于某某报案,称其于2017年10月8日6时34分许在银川火车站下车后,被一名年轻男子以有班车为由,拉到北京路与兴洲街路口方向的一小区门面房,以“炸金花”打扑克的方式骗走现金7301元。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随着诈骗团伙成员的逐一落网,幕后老大尚成建逐渐浮出水平。
“案发后,他仍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交代就没事,但我们有充足的证据锁定他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邵玮介绍说。
被告席上,在经历了前期的讯问、质证等程序后,尚成建对其犯罪行为仍然全盘否认。对此,主审法官杨小萍说表示,全案的物证、书证及其他团伙成员的证言,不仅指向一致,而且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成的证据链,尚成建作为该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安金义等14人涉恶案二审宣判
3月2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金义等14名被告人犯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安金义、徐吉星、赵文营等人在固原市彭阳县、银川市金凤区等地多次聚众赌博,为索要债务,纠集同案其他被告人非法拘禁他人,暴力讨债,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安金义等14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安金义等8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银川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安金义、徐吉星、原审被告人赵文营的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维持判决的终审裁定。
庭审深挖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
“法庭调查现在结束。原、被告及代理人,你们是否知晓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线索或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保护伞’的线索?”“审判长,我们涉及的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没有触犯刑事法律吧?”近日,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普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将排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作为庭审的一项环节。
自3月初起,在每一起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兴庆区法院主审法官在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庭辩论开始前,都要例行询问到庭当事人是否知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的线索,旨在民事审判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延伸。当事人的回答被明确记入庭审笔录中,如当事人明确知晓有关线索的,为节约庭审资源,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并不具体询问具体线索,而是在庭后详细询问当事人其知晓的线索内容,形成询问笔录,并及时报送至兴庆法院扫黑办作进一步处理。
截至2019年3月底,仅兴庆法院民二庭通过这一增设的庭审询问程序,已摸排具体涉黑涉恶线索7条,线索类型包括涉及强迫交易、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等。(首席记者强永利 张怀民 通讯员 张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