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嚓……”
你收到1条新的打招呼
现在用微信的人是越来越多
微信给人交流确实带来方便
而微信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
更能够迅速交友
但是~
大家还是得长点心呐
因为~
摇来的不一定都是好朋友
而是……
近日,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高庙派出所民警
快速成功解救一名女子,
就是由网聊引发,
这名女子把自己聊成了“囚犯”。
案情回顾
李某某离异后平时在家游手好闲,用手机搜“附近的人”找女网友聊天认识董某某(女,27岁),二人在网上相聊甚欢,后李某某以缝补衣服名义将董某某带至家中强奸并控制其人身自由。第二天早上董某某提出要离开时,李某某拒绝并将董某某的手机卡强行拔走,董某某哭过、闹过,但李某某和李某某父亲视而不见,并在房间监视董某某,防止董某某逃跑。
董某某在绝望的时候,打开WIFI开关发现有WIFI信号,便利用WIFI万能钥匙破解周边WIFI密码后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到洪水镇一男子,该男子看到添加朋友后没有接受董某某的请求,该男子打开微信“附近的人”恰好搜索到刚刚申请添加他为好友的董某某,于是该男子添加董某某为微信好友,董某某在微信上向该男子求救,该男子根据董某某提供的地址,向辖区高庙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民警通过微信添加为好友联系董某某,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同时火速前往董某某发的定位位置,最终通过共享位置在乐都区马营乡某某村成功解救出董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面具
网上交友千万条,安全意识第一条
与网友见面,说起来容易
但背后又隐藏了多少风险
法条链接: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温馨提醒
网上交友千万条,安全意识第一条
不要一聊天就见面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千万不要聊了几句就张罗着要见面、吃饭、喝酒。越是心急的人,其见面的动机越可能不纯。
初识见面记得带上朋友
初识的网友,双方还不了解,见面的时候带上自己的朋友,既可以避免尴尬,也可以减少出现对自己不利事情的几率,相互照应,保障人身安全。
见面要选择人多的地方
可以选择公园、商场或者肯德基、咖啡厅等这种适合聊天的地方,千万不要去对方约好的地点或者你不了解的地方。
见面千万不要定在晚上
天黑人少的夜晚是最不安全的,因为视野没有白天开阔,人烟稀少也会给目的不单纯的人提供契机。
约会不要带太多财产物品
网络中有很多的骗子,其见面不是为了其他,而是为了钱。
不要跟网友回家或开房
跟网友回家可能发生人身伤害,带网友回家也可能引发财产侵害,要时刻谨记保护自己。
现在网络发达了
骗子也多了
网络交友要谨慎
就算遇到“高富帅”“白富美”
也不能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