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2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外环路中队民警在北外环巡逻至河滩快速路出口处时,发现一辆奇怪的车:车型比“QQ”汽车还要小,只能坐两个人,浅蓝色车身上喷得花花绿绿的(如上图)。该车在车流中快速穿梭,可细心的民警发现其没有挂号牌,于是将其挡停检查。
“我迷路了,要去海宁皮革城,你能告诉我怎么走吗?”司机周某一下车就不停向民警问路,试图岔开民警的提问。
“不管你要去哪儿,现在你的车没有号牌,我要对你例行检查,请你出示相关证件!”纠缠了差不多5分钟,民警严厉地告诫周某要配合检查。周某这才有所忌惮,表示自己没有驾照。
民警查看车辆,注意到该车挂有“唐俊·鑫钰马”字样的牌子。随后,民警让周某出示身份证,没想到周某拒不出示,又闹了起来。
“她一会儿哭,一会儿叫喊,一会儿又给她朋友打电话,让我们跟她朋友解释,极其不配合我们的检查工作。”民警回忆,当时折腾了近半个小时,他们才查清楚该车无牌无证。
新能源机动车不是电动车
“我的车是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办理号牌,我也不用持驾照开车。”周某哭着解释。
“唐俊·鑫钰马”这个牌子的车真的是电动车吗?民警作了细致研究,发现该车的车辆说明及整车技术参数上的确写着“以奔驰Smart为车型设计的微型电动汽车”,然而无论是车辆尺寸、轮距、整备质量,还是最高车速等,都已超过电动车的标准。
“根据最新国标规定,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调整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调整为不超过55公斤。而周某的车最高车速是42公里/小时,整车质量900公斤,早就超了。很明显,周某的车应该属于新能源机动车。”民警告诉记者,我国的新能源机动车目前主要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而“唐俊·鑫钰马”车属于纯电动汽车。该车不但需要到车管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和号牌,周某还需取得驾驶资格后才能驾驶。
罚款2200元还要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应处以15日以内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应一次记12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因周某无证,无法记分,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及所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天行政拘留及罚款2200元的处罚。(韩晋、欧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