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10时,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贩卖毒品案。根据体检报告推算,被告人周某即将临盆,但该案的主审法官、该院院长詹荣安却并没有像往常对待被告人那样,在宣布开庭后让“大腹便便”的周某坐下受审。这是为什么呢?
疑相丛生:
一遇判决就怀孕?
2018年11月9日,周某通过微信收款的方式贩卖0.28克冰毒给张某,后在交货地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因周某已经“怀孕”,遂被取保候审。
案件诉至法院后,由员额法官詹荣安主办,法官助理张璐协助。张璐在阅卷时发现,案件本身并无什么争议,周某实施贩毒犯罪系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而且人赃并获当场扣押毒品0.28克,周某也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周某这个人却引起了张璐的注意。
张璐发现,周某不仅经历丰富,多次因吸毒、盗窃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还有多次贩毒犯罪的前科,但奇怪的是,每次因贩毒被判刑时,却都未被实际收监,理由都是一个:怀孕不宜收监。
一次这样可以理解,一而再,再而三,就非常值得怀疑了。真的会这么巧吗?在向詹荣安汇报阅卷情况时,张璐也说出了自己的怀疑,并建议在庭审时重点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调查。
庭审试探:
嫌疑人系列行为反常
3月27日上午,詹荣安和张璐提前来到法庭,静候“孕妇”周某的到来。9时50分,“大腹便便”的周某步态轻盈地走进法庭。当发现詹荣安和张璐都在注视自己时,有意识地放慢了脚步,还用手捧着自己的肚子。
周某的细微行为,都被詹荣安看在了眼里。在正式开庭前,詹荣安特意安排值庭女法警尝试检查一下周某的腹部,却遭到周某拒绝。10时,周某贩卖毒品案正式开庭。开庭时,詹荣安并没有像对待其他被告人那样,准许周某坐着受审,甚至有些“苛待”这名“孕妇”。不明真相的法警,甚至用手势提醒詹荣安,但詹荣安却不为所动,一直没有准许周某坐下。
在此期间,詹荣安一直在仔细观察体检报告显示已“怀孕”九个月的周某的状态,并在庭审中仔细询问其身体状况包括孕检的情况。周某显然对詹荣安的发问没有思想准备,经常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
周某一系列反常的行为,加深了詹荣安原先的怀疑,詹荣安遂立即安排法官助理张璐与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联系,建议对周某进行全面身体检查,重点检查其目前是否怀孕。
判处实刑被收监
庭审刚结束,司法局工作人员便已赶到。经验老到的周某似乎也已经意识到了,顺从地跟着工作人员去医院。医生尚未检查,心虚的周某便从怀里掏出两个抱枕,承认自己之前怀孕但不久便流产了,之后便一直以怀揣抱枕的方式假装怀孕,试图躲避刑罚的执行。
经尿检、血检等检查,医生确定周某并未怀孕。最终,周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被当场决定逮捕。在被送进看守所前,周某经法庭教育,承认了错误,并具结了悔过书。同时,根据詹荣安的指令,张璐还将上述情况通报给因周某“怀孕”而决定对其监外执行(目前仍处于监外执行阶段)的外地法院,建议其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事后,詹荣安坦言,如果没有张璐的事前提醒,可能不一定会及时发现周某的问题。其实,张璐通过阅卷发现端倪,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法官助理培养工作,出台规定厘清岗位职责,建立导师制实行定人定向辅导,持续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素养,并将法官助理的培养管理工作纳入审判团队建设中,授权法官助理办理部分审判事务,采用员额法官管“判”、法官助理管“办”、文书由法官助理拟写、终身责任由员额法官承担的方法,使其在更多的司法实践中锤炼办案能力、丰富办案经验,全力助推法官助理快速成长成材。2018年以来,该院办结的15059件案件中,20名法官助理共协助拟写裁判文书、办结案件4000件;列席合议庭讨论案件1800余件(次)、协助法官调撤案件500余件(次),并发表各类信息、宣传、调研文章10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