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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佳木斯一村长疯狂敛财500万!儿子外甥全都参与,这回一家人齐齐整整了……

2019-03-28 11:42  来源:平安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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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对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中,以姜某为首的9名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主犯姜某获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现场

  据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斌介绍说,经过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姜某为首的这9人的黑社会组织,在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长期欺压群众,霸占耕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可以说是罪行累累。

  今年2月2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姜某等人涉黑案件。经调查,姜某在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多年担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等职务,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500余万元。

  这伙人成立一个叫依兰县朝阳肉鸭养殖合作社,以这个合作社为基础诈骗国家钱财,包括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贷款,对肉鸭养殖基地的土地随意进行处置,其外就是姜朝阳在担任村长和书记期间,多年虚报冒领国家的土地直补款、良种补贴款,使他的组织获得了大量的钱财。

  姜某除了诈骗国家各项补贴款之外,还长期欺压当地百姓,他多次强行霸占村民土地,再转租给他人获利,如果村民不服,他就会指使自己的亲信对村民实施殴打。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斌:已经耕种的土地,他们进行肆意的破坏,不光把已经耕种的秧苗用拖拉机压坏,而且把大棚里正在育种的秧苗全部破坏掉,就是爱国村及其周边的土地,只有我姜朝阳能种,别人种我要不打你,你种了我也给你破坏掉。

  姜某强行霸占来的土地,除了对外出租,其余的土地都会无偿分给自己的亲信,而且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让组织成员承包各项工程来获取利益,在种种利益的驱使下,姜某的组织成员对他唯命是从。组织成员8人,其中有2人是他的儿子,有5人是侄子、外甥或外甥女婿,有1人是他的朋友,形成了一个紧密的以血源关系为纽带的犯罪团伙。

  通过公安机关的前期侦查取证、检察机关的违法认定、法院的开庭审理,姜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姜某一共涉嫌7个罪名,有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破坏农用地罪、诬告陷害罪等。就在几年当中持续不断的实施违法犯罪,给当地的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最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目前,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进行二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