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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惯偷两次获刑不知悔改 爬窗入户盗窃38起

2019-03-28 10:09  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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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据面前,“零口供”也能逮捕你!

视频监控拍下的杨某某作案过程。(贺兰警方供图)

3月21日,伴随着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检察院实施批捕,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19年首个“零口供”入室盗窃案宣布侦破。

2018年底至2019年2月上旬,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陆续接到多起居民报案,称家中被盗,丢失手机、现金等财物。更有甚者,同一天有五六名群众报案称家中失窃,且案发时间都集中在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气焰嚣张,贺兰县入室盗窃案也被宁夏公安厅确立为挂牌督办案件。

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立办案小组,通过调取监控、现场痕迹查找等技术手段,于2月11日下午,在银川南门劳务市场旁的一家小招待所内将杨某某抓获。

归案后的杨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给民警侦破案件增加难度。办案民警分头行动,走访调查、查看监控、反复对比作案现场掌纹、足迹和DNA等痕迹物证,利用其他技术手段搜集证据。“‘零口供’对证据要求特别高,证据收集过程相当繁琐。”刑警中队杨沛亮中队长介绍,民警反复查看一段监控视频时,比对过程中会突然出现盲区;杨某某作案时会随机搭乘私家车,行踪不定。不过,经过一个多月的证据搜集,办案民警初步断定,杨某某在贺兰县居民区涉嫌入室盗窃案38起,涉案金额10万元左右。“不夸张地说,杨某某几乎偷遍了贺兰县的老旧小区。”办案民警说。

据悉,今年39岁的杨某某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因盗窃罪曾在金凤区和内蒙古乌海分别被判刑。被贺兰警方抓获时,他正处于因入室盗窃被吴忠警方取保候审阶段。

据办案民警介绍,杨某某经常昼伏夜出,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居住在银川市兴庆区,作案地点均在贺兰县,流动性大。通常,杨某某一人打车到贺兰县城,选中一个老旧居民区后,边在小区溜达边观察一二楼住户门窗,待到凌晨时分,借助天然气管道、雨水管道等攀爬门窗入户,顺手牵羊拿走手机一类的值钱物品,然后迅速逃离。有一次,杨某某入室盗窃时被醒来的居民发现,险被抓住。“尽管这样,杨某某仍继续疯狂作案,毫无收手迹象。”办案民警说。(记者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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