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铃敏 刘聪 川报观察记者 任鸿
“我代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3月25日上午,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大兵、张纯豪等4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涪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智君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涪城区法院院长唐光荣担任审判长。据悉,该案是绵阳市目前涉案人数最多的涉恶案件,当天的庭审也是涪城区法检“两长”首次在涉恶刑事案件中同庭履职。
起诉书指控,肖大兵、张纯豪为同一公司股东,2017年底,因公司经营问题,两人产生矛盾,遂先后邀约40余人于绵阳市三江大坝上持械打架斗殴,并造成路过的两辆汽车受损。该案多名被告人均系无业人员,平时主要以暴力威胁方式帮人收账、“扎场子”为生,且涉嫌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及其他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该案涉及人员多、犯罪活动以暴力型犯罪为主、社会影响恶劣,定性为恶势力犯罪。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预计庭审时间在五天左右。
当天,部分涪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事人家属等11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院院长、检察长亲自办理涉恶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该类案的重视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决心,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一名旁听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