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网讯 3月22日下午,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稽查布控指令,预警一辆白银号牌的过境重型货车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应予以拦截。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张恒文接到派警信息后,与其他民警立即前往进行设卡拦截。
民警将车辆拦截后,司机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得知,车辆状态有多项违法未处理,而且逾期未检验。随后民警将车辆扣到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核查,核查结果为该车辆非现场违法行为有124条,其中117条违法行为没有处理,累计记分327分,累计罚款22700元,这一结果让现场交警都感到惊讶。
所谓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就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取证的违停、超速等行为。
再加上该重型货车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等多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将该辆甘D38976号货车扣留到交警大队停放。下一步,民警将对驾驶员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待车主将所有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且机动车车辆状态为正常后,再将机动车给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