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网讯 2019年3月15日,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白彦福、冯秉声、王建华涉嫌受贿罪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委干部以及省州法院有关同志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案件起诉到康乐县法院以后,州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鉴于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的实际,开庭前认真制定了预案。庭审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公诉机关指控:1、被告人白彦福在任临夏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收受周江鸿(系临夏市御都水疗养生会所、百乐游艺厅合伙人,另案处理)现金29400元、中华牌香烟2条(1400元)、家具1套(38500元);2、被告人冯秉声在任临夏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2016年底至2017年4月,张尕青、周江鸿为使开办的洗浴城得到关照,张尕青请托他人介绍认识冯秉声,并与周江鸿先后在临夏市西湖银峰餐厅、三易百花家园餐厅宴请冯秉声、王建华等人。在三易百花家园餐厅就餐时,冯秉声示意就餐的相关公安人员对该会所进行关照。2017年春节期间,周江鸿、张尕青借冯秉声女儿生病住院和搬家之机,通过方亚恒将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茶叶礼盒送给了冯秉声;3、被告人王建华在任临夏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期间,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先后多次收受周江鸿现金共计19000元和价值2698元的VivoX21i手机一部。被告人白彦福、冯秉声、王建华等三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周江鸿、张尕青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供保护,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致使该团伙开设的组织卖淫场所持续经营17个月,营业额达12822877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因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