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上饶市广丰区、鄱阳县等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对刘某浩、刘某斌、许某鹏等涉恶人员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中宣判两件涉恶案
12日,上饶市广丰区法院,依法对刘某浩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庭审查明,2016年12月29日下午,刘某浩等人到广丰区洋口镇中心街“样样红”电玩城,找到负责人宋某某,以玩捕鱼游戏机输了钱为由要求电玩城退一些“回扣”,遭到宋某某拒绝。在刘某浩的指使下,杨某连等人分别与2016年12月30日晚和2017年1月6日晚,两次用鱼叉、铁棍砸毁“捕鱼游戏机”显示屏,损失价值3万余元。2017年4月~7月,刘某浩在洋口镇、洋江居菜市场刘某某家屋檐下、超市边等地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万余元,构成开设赌场罪。另查明,刘某浩还犯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行。
当天,鄱阳县法院也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经庭审查明,2017年12月24日下午,被告人姜某驰与朱某某因债务发生口角,被告人姜某驰打电话叫来被告人孔某平、胡某建,手持钢管菜刀对朱某某等人进行殴打,构成聚众斗殴罪。2018年3月23日中午,被告人姜某驰、何某、王某飞三人在世纪城小区商量开个麻将场子。3月24日和25日下午,姜某驰纠集王某、高某打麻将,每胡一把牌抽取一百元,两晚共抽取2万余元,构成开设赌场罪。
17案81人受到法律惩处
近日,弋阳县法院也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庭审查明,2017年以来许某鹏招收了以陆某龙、王某清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壮大团伙势力,2017年9月~10月,许某鹏、王某清等人在弋阳县弋江镇青春网吧,通过殴打上网人员的方式拉人入伙,并两次组织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另查明,其恶势力团伙成员还犯有故意伤害、窝藏等罪行。
此外,记者了解,上饶市的玉山、婺源、余干、万年、铅山、上饶县等法院也于近期分别对陆某龙、王某明、程某腾、刘某木等恶势力团伙成员作出有罪判决,截至目前,上饶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审宣判涉恶案件17件,81人被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