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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首次!吉林 龙潭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2019-03-14 14:46  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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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10时,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六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敲响了吉林地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第一槌。本次庭审由该院刑庭副庭长姜菡独任审判,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昌秋出庭支持公诉,市中院领导及龙潭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该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姜菡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涉案六人未聘请辩护人,遂通知值班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涉案六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表示没有异议,同意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详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后,法庭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认真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过程,并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当庭作出判决,六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由于庭前准备充分,该六起刑事案件开庭到当庭宣判平均仅用7天,个案庭审平均用时约5分钟,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审判提速、被告人息诉服判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原则,进一步完善速裁程序实践操作,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做到“快审结不降标准,简程序不减权利”,不断促进刑事审判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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