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广西柳州16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受审!

2019-03-13 12:03  来源:平安广西网  责任编辑:杨少伟
字号  分享至:

  3月11至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案件,韦某亮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控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三项罪名。


  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城中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案件由城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开文担任审判长,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庆荣出庭支持公诉。城中区人大代表、政法委代表及司法局代表等10余人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10月以来,被告人韦某亮、梧某南、梧某桥、韦某锋、龙某(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立柳州市帝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州公司),由被告人韦某亮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上韦某亮、董某勇为公司股东。为谋取非法利益,该公司以替他人追债为主业,先后吸收成员廖某明等13人替他人对欠款人进行非法追债。被告人韦某亮、梧某桥带领帝州公司成员,采取聚众造势、滋扰、纠缠、泼油漆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进行非法追债活动,追回的债务从中收取20%到30%的佣金;在此过程中,还向部分欠款人强行索要“茶水费”、“好处费”等。公司收取的佣金和所得的“茶水费”,除了扣除一部分用于公司的日常开支,其余的款项主要由被告人韦某亮分配给参与追债的成员。

  2018年3月,被告人董某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从其家中鱼缸的柜子内查获长、短气枪各一支,黑色气筒一把,黑色清音器一个,钢珠弹、铅弹各一盒。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董某勇所持有的二支枪状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韦某亮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韦某亮、梧某桥为纠集者的犯罪集团。


  被告人韦某亮等16人在非法追债过程在对被害人采取聚众造势、滋扰、纠缠、泼油漆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还钱,严重影响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某亮、梧某桥、谭某荣、霍某榜、韦某汉、吴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恐吓、威胁等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二支气枪,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1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两天,因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法治三分钟|中国渔船被外籍大轮撞沉:12人失联

目前海洋与渔业、东海救助局、海事等部门正组织20余艘船只及2架直升机全力进行搜救。

半年内诈骗62人110余万!13名犯罪成员均获刑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莫某、龙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离监探亲的五天很短,但让他明白了很多

深冬时节的天空被雾气笼罩,监区大门不远处,一棵桃花开出了红艳艳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