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介绍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情况。其中,在污染防治方面,该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
为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陕西省检察机关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过去一年,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597人,起诉865人。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15件。
陕西作为西部省份和革命老区,扶贫攻坚任务重。“在精准脱贫方面,我们积极参与政法机关助力脱贫工作专班,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批捕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59人,起诉112人。”杨春雷说,陕西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63人。在此过程中,注重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困难群众175人,发放救助金178.21万元。
“在污染防治方面,我们积极参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4件,起诉24件。”杨春雷表示,陕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人,批捕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37人,起诉710人。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陕西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关中非法采砂及违法建筑破坏土地、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专项监督活动。据介绍,陕西检方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36.9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658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1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27901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267吨,恢复黄河湿地6500亩。
深层次了解司法需求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如何通过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在深入了解民营经济深层次司法需求的前提下,陕西省检察机关结合职能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检察机关立足省情,结合职能,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重视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平等保护。
杨春雷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以非法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犯罪。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他举例说,围绕省检察院部署要求,西安市检察院出台了“最多跑一次”司法便民217条。宝鸡市检察院成立检察机关驻陕西西凤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联合监管部门开展“保护西凤品牌、护航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了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陇县检察院专门制定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十条意见》等。
据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812人,起诉1554人,有效净化了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地毯式”摸排近年审结案 深挖涉黑“保护伞”
“我们坚持对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查、快捕快诉,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快速有力打击。”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这样表示。
过去一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06件1311人,已起诉161件813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5件118人,已起诉10件123人。对长期盘踞基层的村霸恶霸、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黑恶犯罪,批捕26人,起诉77人。
“我们还坚持对涉黑案件全部挂牌督办、涉恶案件重点挂牌督办,去年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42件。”杨春雷举例说,其中西安市检察院挂牌督办了陕西省首例涉恶团伙杨某某等5人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精准发力扫黑除恶,彰显检察机关使命担当,陕西省检察机关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查、快捕快诉,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快速有力打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有“黑”往往就有“伞”。杨春雷表示,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阶段注重“寻伞”“破伞”,对近年来已审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地毯式”摸排。办案中,对于成规模的黑恶势力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的,立即补充侦查,属于监委管辖的及时移送。
不仅如此,陕西省检察机关也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建设、国土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同时,深化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张扣扣案: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处置了社会高度关注的米脂“4.27”案、汉中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春雷表示,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在一审审查起诉期间,陕西省市两级检察院立足于提高政治站位,引导侦查机关客观全面取证,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准确把握焦点问题,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出席法庭指控有力,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释法说理引导舆论,着力提升依法处置重大敏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去年以来,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四大检察监督工作。”据杨春雷介绍,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71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94件。纠正漏捕1197人,纠正漏诉154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48件。
在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0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234件。同时,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决定不当的,要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我们也注重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他向记者提到一组数据:陕西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58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2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02件。此外,还强化了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提升社会诚信。
“我们坚持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摸排线索7006件,立案6243件,办理诉前案件6033件,提起公益诉讼126件。”他举例说,凤翔县检察院办理的“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选为第13批指导性案例,雁塔土地闲置案、韩城万亩黄河湿地损害案、定边非法排放医疗污水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陕西完成648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工作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激发检察队伍活力,开创陕西检察工作新局面。
“我们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杨春雷介绍说,陕西省检察院与省监察委联合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制定案件移送证据标准,解决提前介入、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程序问题。据统计:去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案件409件568人,已起诉266件385人。
同时,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内设机构改革。“我们已将新的改革草案报送陕西省委编办审批。”杨春雷表示,在此基础上,3月底前能基本完成陕西省检察院及市县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在杨春雷看来,持续用力搞好检察改革“精装修”非常关键。他说,陕西省检察机关加快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成了检察官助理职务转换工作,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也建立了检察官退出机制,出台检察官退出员额暂行办法,完成全省2批648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工作。
“我们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履行批捕、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推动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杨春雷介绍,渭南、延安、汉中检察机关开展三个月试点,成绩显著: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审查起诉案件期限平均缩短45%;诉前引导作用发挥充分,逮捕和起诉期间要求侦查机关提供证据数分别上升125%、下降45%,对公安机关监督力度显著加大。
“目前,‘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已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铺开。”杨春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