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
也许您已经在家,
和家人在一起,
享受着家的温馨。
而此时此刻,
我们的女法官和书记员
仍然坚守在法庭
为一起民事案件努力做好调解工作。
2019年3月4日晚上7点,老田在文水法院收到了24万元的赔偿款,主审法官张丽琴及书记员张春香虽满身疲惫,但看到当事人满意的微笑,她们由衷地感到欣慰:“再晚点,再累点,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
案情回顾
巩某经营养鸡场,雇佣老田操作传送设备。2018年7月5日,老田在工作中不慎双手被卷入传送带,导致双手受伤。经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积极主动支付原告4万元医药费,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老田向文水法院院提出赔偿请求。
调解过程
2019年1月3日,承办法官张丽琴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双方来法院进行第一次调解。
临近春节,为了使当事人能安心过节,张法官又召集双方到法院就赔偿问题再次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坚持己见,分歧较大,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差距,未能调解成功。
3月4日,该案如期开庭。庭审结束后,张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善意提醒双方,能够换位思考,面对现实考虑问题。一方面她向被告讲解其应主动承担责任和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她向原告释明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合法合理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张法官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巩某当即让家属凑齐赔偿款24万元,交付到老田手里,该案顺利结案。 “太谢谢你们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没想到开庭当天就顺利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收到赔偿款的老田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谢意。至此,这起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积怨,同时也使原告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及时赔偿,达到案结事了、圆满结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转自文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