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静查看案件材料 记者高凌摄
案件协调、现场确认、案卷整理……一天内奔波海口、澄迈、琼海三地,9个小时,这是记者3月6日跟踪采访海南省一中院民三庭法官林芝静的“原始记录”。
而这样的一天,对林芝静来说,只是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林芝静1981年生于文昌,2003年大学毕业考入省一中院,经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岗位历练,现任民事审判庭法官,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省一中院“先进个人”称号。
抠住案件细节
避免“同案不同判”
3月6日上午8时,记者按照预约到达省一中院办公楼四楼,走廊上满是来去匆匆的身影。走进林芝静的办公室,首先看到的便是放在桌上的几大摞厚厚的卷宗。“不好意思,办公桌太乱了。”林芝静一边和记者打招呼,一边整理当天外出办案需要的案件资料。
林芝静查看现场 记者高凌摄
记者注意到,林芝静办公桌一角的绿萝叶子已经蔫了。一打听,原来最近一段时间办理的案子都需要到现场核实、调解,因此她很少待在办公室,没有时间浇水。
在向法官助理苏琳婧一番交代后,林芝静下楼,准备随庭长王东史乘车赶往澄迈老城法庭。
路上,林芝静向记者介绍此行目的。今年1月,她发现承办的一宗股权转让案件的原告与老城法庭正在办理的一宗案件的原告为同一人,但这个当事人在两案中提出的诉讼主张截然不同,为避免“同案不同判”,她需要与老城法庭负责该案的法官刘洋当面沟通,希望两案合并审理。
林芝静现场查看房屋情况 记者高凌摄
9时35分,记者随林芝静一行赶到老城法庭时,刘洋已在门口等候。“两案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实,统一裁判,避免裁判结果冲突,既对当事人有利,也节约了司法成本。”刚到法庭会议室坐下,林芝静就从多个角度向刘洋分析合并审理的益处。
经过近1个小时的讨论,最终决定由刘洋向省一中院递交书面报告,把案件移交省一中院。
林芝静向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 记者高凌摄
“还要去琼海,不能留下来吃饭了!”林芝静婉言谢绝刘洋的邀请,匆匆跨上汽车,赶往下一个目的地琼海市长坡镇文斗坡村。
年均办案近百件
现场调查立大功
中午12时40分,林芝静匆匆吃完午饭,再次拨打当事人吴某珊电话,确认他所在文斗坡村的具体地址和行车路线。
“这次去吴某珊提出讼争的房屋现场查看,主要是核实涉诉房屋使用情况,调解吴某珊与他弟弟吴某林的矛盾。”林芝静告诉记者,吴某珊认为涉诉房屋是由他和兄长共同出资建造的,吴某林结婚时借给他使用,现在吴某林已另建房屋并在新建房屋内居住生活,仅留部分家具在涉诉房屋,希望吴某林搬走家具。经与吴某林协商不成,吴某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林将东西搬出涉诉房屋,一审法院以吴某珊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为由驳回了他的诉求,吴某珊随后向省一中院提起上诉。
林芝静向助理交代当天重点工作 记者高凌摄
“这些东西是你的吗?”下午14时20分,林芝静在文斗坡村见到了吴某珊、吴某林,查看涉诉房屋内陈设后,向吴某林确认并询问旧物品没有搬走的缘由,吴某林坚持认为他从小就住在这栋房屋里,父母在世时也没有明说房屋留给谁,因此他虽然新建了房屋,但这栋老房也有他的继承份额。
在现场,吴某珊证实他有这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兄弟之间,有什么事情可以好好商量。”林芝静借机释理说法,但吴某珊兄弟俩互不相让,言辞激烈。眼看调解无果,林芝静决定暂停。
林芝静与老城人民法庭法官讨论案件移送流程 记者高凌摄
返回海口途中,记者对林芝静的采访多次被当事人的电话打断,她都一一耐心解释,直到对方满意挂断电话。她笑着说:“这或许就是女法官的优势。”
下午17时,林芝静回到办公室,顾不上休息,她与法官助理一起比对吴某珊提供的上诉材料,安排下一步庭审工作。
“明天还要去琼中办案。”临别时,林芝静告诉记者,“除了在办公室写判决书、案例,询问当事人,准备开庭事宜,其他很多时候都要去基层法院对接案件、现场调查,自己也早已习惯这样的工作节奏。”(记者肖瀚 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