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11个江西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于2月28日统一入驻全省11个设区市,召开动员大会,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各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记者了解到,11个扫黑除恶督导组统一在2月28日至3月20日对各设区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这次督导的主要对象是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下沉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大案件和线索,督导组将直接到乡村进行督导。
此次督导将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成效;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情况;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和落实工作规则、细则情况。
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督导组职责,各督导组主要受理所负责设区市扫黑除恶工作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导组将认真受理、适时反馈,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导地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