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晚,庆阳环县耿湾街道发生一起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事故发生后,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并成立专案组。2019年2月28日4时,在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及专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破获该逃逸案件。
2019年2月27日21时07分,耿湾交警中队接到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指令,有人报称,在环县耿湾街道,一人倒卧于公路中央,疑似肇事逃逸事故,请求查处。
接报后,耿湾交警中队中队长王忠立即带领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伤者倒卧于公路中央,经120急救大夫确认已经死亡,初步判断系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王忠立即将案情汇报交警大队,并联合耿湾派出所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积极进行调查走访。
大队接报后,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成立了“2·27”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经过多方调查走访,终于获得一段视频资料,证实了整个交通肇事经过以及肇事车辆逃逸方向。但由于晚上光线暗淡,车辆号牌模糊不清,最后在耿湾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通过对多处治安卡口抓拍图片和“雪亮”工程视频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于28日3时许确认甘M0G936号轻型普通货车肇事嫌疑最大,随即联系该车驾驶人并要求查看该车辆。4时许,在环县盘旋路建筑公司院内,甘M0G936号轻型普通货车底部沾有人体组织,在证据面前,该车驾驶员李某某承认自己驾驶该车在环县耿湾街道肇事逃逸的事实,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经查,2019年2月27日20时52分,李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10月9日持C1D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甘M0G936号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途经耿湾街道时,与躺卧于公路中央的张某某(女,汉族,现年62岁)相撞并致其当场死亡,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登荣驾驶肇事车辆逃逸至洪德街道后,将车辆交于他人开至环县盘旋路建筑公司院内停放,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