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司法厅晒出2018年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成绩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0150件,审结案件中近八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有效化解。
有效化解大量行政争议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8年,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565件,比2017年的29447件同比增长13.98%,经审查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395件,审结率达96.03%,经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有6997件,占收到复议申请案件总数的20.85%。
审结案件中近八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有效化解,特别是复议机关作出非维持类决定,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的非常少,基本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极大地减轻了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的压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挺在化解行政争议前沿 成群众“民告官”主要途径
行政复议作为非诉纠纷解决途径挺在化解行政争议的前沿,效果十分明显。2018年全省共处理行政争议案件55007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33565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442件。全省行政复议机关通过集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点前移、网上受理、公开审理等“阳光复议”举措,把更多的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处理,全省行政争议的61%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且进入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有79.15%被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经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占复议案件总数的20.85%)。
群众进行“民告官”主张权利,大多寻求了行政复议的途径,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同感和信赖度正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表达诉求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纠错监督机制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广东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减轻行政诉讼压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充分运用纠错监督机制,加大了案件纠错力度,使复议工作长出牙齿,形成震慑,同时又注重梳理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发意见书、约谈、通报、警示提示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4394件,占14.57%;以和解调解方式终止结案的5191件,占17.22%;省司法厅充分发挥省政府复议与应诉工作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复议机构通过案件办理,共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990余份,各级政府复议机构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提示函等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