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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隔夜“酒”,有毒!

2019-02-16 11:23  来源:长安新疆  责任编辑: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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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那些天,警察蜀黍天天在喊:

安全第一啊!安全第一啊!

大家不要“嗨”过了头好吗?

长假过去了,

回头一看,

让警察蜀黍操碎了心的事还真不少。

隔夜酒

酒驾的危害不多说,可是你别以为酒驾只出现在喝酒当天。

2月14日上午11时30分许,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民警李宝在查处一起违章变道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有酒气,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据了解,王某是头一晚参加聚会时喝了不少白酒,第二天上午,在宿醉未醒的情况下就驾车出门。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瞅瞅,隔夜“酒”的“毒”性多大。

李宝介绍,交警队还在2月8日、9日上午连续查处了4名酒驾司机。

民警提示:

驾驶人要警惕隔夜酒驾!由于每个人解酒能力不同,虽然是头天饮酒,但次日血液中仍存有酒精,而且酒精存留也会导致驾驶员的判断能力、驾驶的操作能力下降,易发生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凡是次日要驾车外出的,头天晚上不要喝酒!

高速倒车

2月13日下午17时,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以下简称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指挥室接王女士电话报警:她在匝道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一辆突然倒车的大货车撞上,并向后推行近20米。

被货车怼过的越野车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16时12分,一辆大货车行驶到G216线647公里阜康往昌吉方向匝道时,突然停车并向后开始倒车,后方正常行驶的一辆越野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就被大货车碰撞到并向后方推行,之后大货车朝乌鲁木齐方向扬长而去。

民警很快找到了大货车驾驶员马某。马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民警依法对马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

高速公路上禁止倒车、逆行!

高速公路上禁止倒车、逆行!

高速公路上禁止倒车、逆行!

提醒各位小车司机:大货车盲区非常多,一旦其他车辆驶入这些盲区,后果不堪设想。请与大货车保持距离!

超速

超速车辆被民警拦停

2月12日下午18时22分,驾驶员吴某以时速115公里的速度行驶在G30连霍高速公路3494公里处,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自2月1日开始,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持续开展超速专项治理行动,截至2月13日,已查获超速违法行为81起。


民警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辆超速在所有交通违法中排在第一位,可谓是“马路第一杀手”。广大司机朋友要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尤其在通过村庄、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莫把交通安全当儿戏。

新手“独自”上高速

2月12日17时45分,一小型车辆乘车人因未系安全带被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拦停,在查看驾驶员埃某驾驶证时,发现该驾照处于实习期。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驾照处于实习期内可以上高速,前提是必须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通过询问,与埃某同行的乘车人驾驶证已被吊销,这无异于无人陪同指导,安全隐患十分大。”民警吕乐说。民警依法对埃某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民警提示:

实习期上高速必须注意两点:

1、必须要有三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陪同;

2、实习期驾驶机动车要遵守驾驶管理规定,悬挂或粘贴实习标志。

强行变道

2月12日,在乌奎高速昌吉立交桥附近,一辆黑色小轿车因强行超车变道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事故现场

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7时19分,乌奎高速石河子往乌鲁木齐方向,一辆黑色小轿车在超车道高速行驶,在接近昌吉立交桥出口位置时,黑色小轿车全然不顾行车道上还有一辆正常行驶的客运班车,强行变道超车,造成两车相撞。

据交警调查了解,由于黑色小轿车险些错过昌吉方向的出口,因此在超车道上强行加速变道。黑色小轿车司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示:

高速路上错过路口怎么办?敲黑板——

在上高速公路前就应该确定好行车路线,对于不熟悉的道路要注意察看交通标志及指示牌,并按照指示方向行进,切记不要到路口才猛减速,急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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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芳 李茜 刘通 刘笑 谢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