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山区某地
2018年3月
2019月1月底
“看到了,应该就在这边……” 近日,农历新年前夕,重庆检察五分院检察五部检察官贺唯指着山路的右前方,兴奋地对同事蒙仁健说。事隔大半年,贺唯一行驱车一个多小时,沿着崎岖的山路,又一次来到位于中梁山区的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案发地进行回访。
检察官到案发地进行回访
这还得从几年前的一桩环境污染案说起。
2015年上半年,为了赚钱,郎某、赵某二人出资,雇佣了7名工人,在中梁山区大山深处未经许可私自开设轮胎炼油厂提取沥青助剂,并将所产生的废弃油、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厂外一土坑里。而该土坑并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有害物质自然渗透进周围的土壤里。
案发后,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取样监测,经监测油水分离罐出口的废水、废水外排区域的土壤、厂界外大门口的土壤中均含有甲苯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那些提取沥青助剂所产生的废弃油、水混合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属有毒物质。之后,郎某、赵某的违法行为经检察院机关起诉,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了刑罚和罚金。
虽然两名环境施害人受到了法律的惩治,但他们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并未修复和弥补。2018年3月,在履职过程中,重庆检察五分院民行部门发现了这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展开了调查。
其间,为了找到案发现场,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承办检察官贺唯和同事驱车并徒步沿着山林中掩藏着的数条小路在中梁山区足足找寻了两天,最后在当地公安民警及群众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轮胎炼油厂原址。
此时,炼油厂已经被废弃,旁边仍有一两户人家在此居住。他们发现,距离不到20米的地方,有一处土坑仍被较大面积沥青状的黑色物质所覆盖,散发着浓烈的沥青味,土坑土壤颜色也和周围的土壤完全不同。
“这里应该就是违法排放污染物质的污染源头!”
随后,检察官们接连走访附近的多户村民了解相关情况。大家对此意见都比较大,觉得那处土坑味道很难闻,肯定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但又不知道谁来负责解决,该咋办。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行政区域内环境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受污染的土壤和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治理,消除郎某、赵某犯罪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生态,防止周边环境、植被、土壤及地下水源持续受到侵害。
半个月后,结合调查情况,重庆检察五分院向该案所辖的九龙坡区环保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九龙坡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及时对现场残余约100立方的煤炉渣等固体废物清理处置,并联合重庆市环保局评估中心专家对现场进行评估,对现场被污染土壤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修复。
“也不知道那个土坑周边土壤修复怎么样了?”去年10月,内设机构改革后,贺唯的工作进行了调整,不再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可她心里却一直记挂着去年所办理的这起公益诉讼案,便有了开头这一幕。随着周边环境的整改清理,这里已经早没有了难闻的沥青味,植被也渐渐得以恢复……
“这下子,可以放心过年了。”看着眼前这一切,贺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