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9-2022)公告》,全国45个检察院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成为辽宁省检察机关中唯一入选的一家。
自2014年1月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4—2018)以来,丹东市检察院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方针,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依托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摸索出一条具有丹东检察品牌特色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路径。
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承接最高检组织会议、省级竞赛及业务培训、省内各市检察系统业务培训,以及全地区检察系统组织业务培训等。始终秉承“服务为本、创新为魂”的发展理念,不断细化参训人员需求,放大服务细节,研索课程创新,着力打造集专业性、实用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教育模式。在承办最高检人民组织法修改研讨会中,以其精细的安排、周到的服务、高效的保障,获得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丹东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基地的中长期规划,积极构建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董宇丹记者 王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