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病住院,小孩节后就要开学,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真的是太及时了,感谢法官!”1月22日,特意从柳州赶来的李先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领到了9万余元执行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连连致谢。
年关将近,为使涉案弱势群体能够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西乡塘区法院当天开展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2个企业、7名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款200余万元,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百折不挠 拖欠近十年抚养费一朝结
2004年,朱女士和南宁男子王某相识相恋并同居。2006年3月,两人的女儿欢欢(化名)出生。好景不长,此后朱女士和王某因性格不合矛盾不断,两人于2008年11月分手。随后朱女士带着女儿去广州生活。转眼间,欢欢都11岁了,而在这成长期间的教育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等均由朱女士一个人负责。
2017年12月,朱女士将王某起诉至西乡塘区法院索要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自2009年2月至2018年2月止朱女士垫付的欢欢教育费和生活费等开支中的一半费用7万余元。同时,自2018年3月起,每月支付欢欢生活费700元。教育费、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朱女士和王某各承担一半,直到欢欢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判决后,王某一直不愿履行义务。2018年11月,朱女士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无人签收退回。
2018年12月,西乡塘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找到王某住址,但王某家没人在家,法官只好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贴在王某家门口,要求王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然而,王某一直没现身。
2019年1月,法官第二次来到王某家中。由于王某不在家,法官向王某妻子送达了传票,要求王某于1月10日到庭履行义务。但是,王某一直躲避执行。
1月11日,执行法官查询到王某所在村年终分红款即将发放,当即前往村委会要求提取其分红款,王某这才逼不得以现身,但他仍找各种理由不愿履行义务。
因王某有财产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违反财产申报制度,西乡塘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收到拘留决定书后,王某当即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拖欠小孩的近10年抚养费用75955.5元。2小时后,王某家属将这笔拖欠已久的款项全部支付到法院账户。
柔情调解 百余名农民工顺利领到工资
广西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因承建上思某工程项目需要向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采购钢材。
2017年8月,双方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书,对供货数量、质量要求、钢材价格和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投资公司依约向建设公司供应了货物,建设公司却未按时向投资公司足额支付货款。截至2018年7月,建设公司尚需向投资公司支付货款236.9万余元。因协商解决未果,投资公司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
诉讼中,投资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西乡塘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查封、冻结了建设公司名下财产。后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日期和违约金支付等事宜。建设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归还了前2期货款,此后便停止了支付剩余的2期货款。2018年12月,投资公司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每天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太多了,我不能接受。”执行中,建设公司负责人罗某找到西乡塘区法院主办此案的法官,一脸委屈地说。罗某说,他们很有诚意履行此前的调解协议,但遇到其他问题就延迟了。而且,之前约定的违约金太高,公司资金紧张难以承受。
“临近春节,我还要给农民工发放工资呢。”罗某说出了他的焦虑。原来,投资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建设公司名下财产被查封、银行账户也被冻结。除了要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建设公司工地上还有100余名农民工等着领取工资回家过年。此时,法院如果继续强制执行,农名工工资的发放就会受到影响。
得知情况后,主办法官再次组织两家公司负责人调解此事。经过协商,建设公司需一次性支付投资公司163.7万余元货款和19万元违约金,投资公司不再追究。随后,法院解冻了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
今年1月8日,投资公司收到了建设公司支付的182.7万余元。此案顺利结案。1月15日,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工地的100余名农民工高兴地领到工资。
西乡塘区法院在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充分运用拘留、罚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全年共拘留25人,罚款5人,限制高消费350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8人,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魏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