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配合……”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尹立强再次向兄弟法院表达了谢意。

在这起异地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系某冷冻服务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判决偿还申请执行人设备款及租金18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尹法官首先通过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进行详细调查,然而并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尹法官随即采取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发现其早已“人间蒸发”。
“看样子被执行人是在有意规避执行了。”尹法官随后主动联系申请人,向其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多方调查下,尹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在邯郸市邯山区有一处正在经营的大型冷冻厂房及相应的冷冻设备。掌握这一线索后,尹法官决定主动出击。
“一直以来,异地查封厂房设备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为此,我们必须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做好周密部署。”
一方面,尹法官向执行局领导详细汇报此次异地查封行动安排及存在的困难,并多次研究执行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线上委托邯郸市邯山区法院协助此次行动。

1月11日早上8点,尹法官团队出发赶赴邯郸市邯山区。到达后,他们身着便装打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冷冻工厂,在厂区外围熟悉地形,之后赶往邯山区法院。
邯山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尹法官团队,并当即召开关于异地执行查封设备的临时会议。短暂的会议部署结束后,8名执行干警火速前往查封现场。
到达工厂后,尹法官找到负责该冷冻厂房的管理人员韩某,向其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件。由于执行行动人员充足、方案得当,现场秩序井然,执行进展也非常顺利。

执行干警先将厂房及冷冻设备张贴查封公告、查封清单,清点完毕后,又现场制作执行笔录和查封裁定交付韩某,让其转告法定代表人潇某某主动联系滨海新区法院。至此,30余组设备全部查封,异地执行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