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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曲折执行路!三轮“较量”后,被执行人终交出27000元

2019-01-22 17:46  来源:天津政法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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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21岁的孙某驾驶其父亲名下的速腾轿车撞到行人周某。判决生效后,孙某及其父亲一直未予赔付。

  2018年10月25日,周某申请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7000元。案件承办人林鑫洁接手后,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孙某父子经营一家长途运输公司,一家人都住在某物流园内。孙某父子对于法院寄送的传票一直未予理睬,电话传唤更是不接,林鑫洁于是决定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孙某父子拘传到庭。

  第一轮较量

  被执行人“没有钱,父亲账上也没钱” 

  在法院执行局一次清晨集中行动中,林鑫洁让申请人的律师提前在物流园门口蹲堵,接到律师的确认电话后,他立即带领两名法警前往物流园。在现场,他们发现肇事车辆速腾轿车在院内停放,随后敲门进入集装箱房,将孙某拘传到庭。

  执行干警进入集装箱房

  到庭后,孙某再三狡辩,称自己没钱,其父亲账上也没有钱。对此,林鑫洁告诉孙某:“这是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没有钱,家里那几辆大货车、肇事的速腾轿车都是财产。如果有财产仍拒不履行,你们父子就有可能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你还年轻,别因为这件事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家里的物流生意也受影响。”

  听完这一番话,孙某低头不语,开始摆弄着自己的手机。

  第二轮较量

  被执行人在法院给母亲“转账”

  交谈过程中,林鑫洁看到孙某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一条转账信息,便问道:“你在做什么,怎么还给别人转账?你不是说没有钱吗?”

  被执行人

  对此,孙某振振有词地解释道:“这是前几天我找我妈借的钱,我得还她,这不是我的财产!”

  林鑫洁立即对孙某进行批评教育:“法律上看,客观放在你名下的就是你的,你说自己没有财产,还在法院里转账,这是典型的转移财产,我们可以依法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孙某再次低头不语。

  林鑫洁继续说道:“不如实报告财产,而且当着我们的面儿转移财产,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了,如果你再不反省,我们准备进一步搜集证据材料,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将你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轮较量

  法官当场准备司法拘留手续

  见孙某仍不作声,林鑫洁于是准备司法拘留的相关手续,并告诉孙某,判决不是一纸空文,欠下的债躲不了,也逃不掉!

  这时已接近中午时分,接到儿子的微信后,孙某母亲赶到了法院,表示已经筹齐了27000元执行款。鉴于此,林鑫洁没有对孙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进行了批评教育。

  孙某也表示了后悔,称之前不懂法,以为可以一直躲着,没想到法院这么“较真儿”,这次是真知道自己错了,希望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目前,申请人表示谅解孙某并放弃部分利息。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