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对为侦办南岗邵某某、道外区白某某、阿城区于某某、宾县刘某某、方正丛某某等涉恶集团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5名举报人集中兑现奖励,共颁发奖金15万元,每名举报人获得奖金3万元。

2018年,在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参与度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局面不断深化,共打掉涉黑涉恶集团(团伙)59个,其中,涉黑犯罪集团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51个;破获案件5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9人,冻结扣押涉案财物8700余万元;分四批次集中公开宣判黑恶案件被告人237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04人,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黑恶问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专门设立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将于近期挂牌运行。届时,该举报受理中心将由市扫黑办直接管理、独立受理、专人接待群众举报;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登记、当天汇总、当天移送,迅速导入核查程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有保障、调查有权威,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一经查证核实,视情形给予奖励。严格落实举报保护措施,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宾县公安局抓获刘某等团伙成员。
20日,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公布了宾县刘某涉恶犯罪集团典型案例。
2018年3月25日,宾县公安局接到当地居民程某报案称,其因欠他人债务,被一个叫“小宇”的人非法拘禁还债。宾县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逐步查明“小宇”系宾县宾州镇的刘某,经常纠集当地居民武某、孟某、姜某等人,采取辱骂、威胁、殴打、非法拘禁被害人等暴力手段催要债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宾县警方随即将刘某抓获。
经审,刘某交代,3月21日他有偿受雇于冯某,替其讨要被害人程某欠下的6万元高利贷。刘某带领团伙其他成员将程某非法拘禁到宾州镇一民居内长达30个小时。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程某将微信钱包内的6100元转入刘某名下。
宾县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布通告、公布举报途径、调查走访等方式,深挖扩案、取证核实,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最终认定这是一个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随后,宾县公安局扫黑办周密部署,集中展开收网行动,相继将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据了解,2016年2月,刘某为讨要被害人孙某欠的非法高利贷,纠集刘某柱等人,驾车将孙某拉到宾县二龙湖冰面上,将孙某所有外衣脱下,把其摁倒在冰面上,威逼孙某偿还高利贷债务。随后又将孙某带至宾州镇原“二库物流”办公室非法拘禁。期间,将孙某摁趴在地,用骑在其后背从后向前推其双臂等手段,对孙某进行殴打、折磨,孙某被逼无奈还款2万元。
2017年12月17日,被害人平某作为担保人,向刘某借高利贷1.5万元,但借款人失联无人偿还。刘某便指使武某勇等人,将平某从家里带至宾州镇一公司非法拘禁,威逼平某偿还本息共计5万元。刘某等人还以平某吸毒为由对其要挟,平某被迫答应将现居住价值9万余元的楼房以5万元的价格抵偿,刘某逼迫平某在房屋买卖协议和5万元收条上签了字。
宾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追讨债务,纠集姜某、武某、任某、杜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刘某用强迫交易手段逼迫他人用房屋抵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判处其他10名被告人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记者佘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