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扫黑办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主动进攻,强力扫黑,铁腕除恶,迅速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力的维护了桂林市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定。现将桂林市2018年扫黑除恶成绩单向社会公布:
2018年,全市共审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起;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397起,同比上升45.42%,抓获涉案人员1356人,同比上升80.32%,逮捕直诉涉黑、恶犯罪人员974人,同比上升92.78%;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房产22处、涉案车辆33台,缴获各类枪支16支;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名、市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3名,涉黑恶犯罪基层村干部13人。
市扫黑办共接群众涉黑恶举报线索277条,各县、区摸排上报线索241条,上级部门转发线索44条。每条线索均详细核查,并据此打击了多个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涉黑恶警情同比下降38.21%。多个作恶多端、横行一时的黑社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受到了法律严惩:
案件一
2018年10月24日,荔浦市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犯罪集团4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首犯刘洪程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件二
2018年11月26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审的犯罪集团4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4个月不等。首犯黄远勇、陈伟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和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件三
2018年12月17日,全州县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犯罪集团13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不等。首犯秦广明、熊开斌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和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案件四
2018年12月24日,象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象山唐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7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首犯唐杰犯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案件五
2018年12月26日,永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永福非法阻工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4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不等。首犯莫克方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案件六
2018年12月2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永福县李佳犯罪集团涉黑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38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10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首犯李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月28日,为该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四年不等。
案件七
2018年12月27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恭城“废纸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5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首犯唐飞羽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八
2018年12月27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恭城敲诈勒索驾校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5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首犯李江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九
2018年12月27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阳朔开设赌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8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首犯廖荣付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十
2018年12月27日,荔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荔浦张军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2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和三年六个月。首犯张军麟犯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十一
2018年12月28日,平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平乐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7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首犯邓兴贵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十二
2018年12月29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兴安“猪肉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7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首犯唐星景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案件十三
2018年12月29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灵川开设赌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受审的该犯罪集团9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首犯李长华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案件十四
2018年12月31日,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审的犯罪集团10名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4年6个月不等。首犯陈奇峰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8万,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4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