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为私欲报假警“被抢10万” 报警人被处行政拘留

2018-12-30 11:11  来源:兰州公安  责任编辑:赵利丽
字号  分享至: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事实,谎报被抢10万元现金的假警情案件,并经分局批准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事情是这样的:

   12月24日下午4时24分,雁西路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处警指令,一名中年女子陈某在雁北路西段一公交车站旁被一名男子抢走现金10万元。接到指令后,该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上报相关业务大队,经过多警种数小时的现场勘验、走访排查以及视频查询,发现案情有很多疑点,在将报案人陈某带回所里做详细询问后,陈某最终承认自己编造了被抢10万元的虚假案情,其目的是不愿将自己此前卖掉的一处房产收入与家人共同分享。

   12月25日,城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对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在此,兰州警方告诫大家,请不要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否则会因为涉嫌违法受到法律制裁。

  警方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8结束前,他们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暖冬执行!

人贩子张维平、周容平被判死刑,案涉九名幼儿 ...

2人死刑、2人无期!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她在朋友圈"控诉":世界上有很多好警察,我只有...

“她是我最好的妈妈,我也希望大家能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