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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满意度100%!这家司法所何以获得如此多的成绩

2018-12-26 11:13  来源: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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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誉为“疱汤第一村”的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今年7月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月,乌当区百宜镇拐吉村、新场镇保寨村、新堡乡陇上村、振新社区新云居委会等4个村(居)又获得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新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东风镇头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殷登明不久前则获得全省优秀表彰。2017年度,乌当区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达100%,位列全省、全市第一……乌当区司法局在筑牢“法治阵地”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记者12月12日采访了解到,一系列耀眼成绩的背后,是乌当区司法局立足地方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群众,活跃在基层的最前线,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共法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平凡而艰难的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筑起了一块坚实的法治阵地。

  在田间地头带领群众学习宪法、监察法。(图/乌当区司法局提供)

  法治宣传 助力法治乌当建设

  近年来,乌当区司法局坚持以打造坚实有力的法治阵地为目标,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学习宣传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乡三变”等工作为抓手,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部门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因地制宜,发挥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讲师团作用,针对性的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协调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各级领导干部、村(居)干部等参与各类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有力的提高了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始终把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进行,通过深入居民院落、村、组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工作,发动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护村护寨活动,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民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乌当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组织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分布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普法志愿者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两手抓的形式,促使“法治阵地”上处处有“战士”、时时有声音。有效的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宣传需求。

  调解纠纷。图/乌当区司法局提供)

  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凸显

  人民调解工作起着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降低司法成本的重要作用。各种民间纠纷就在众多默默无闻的调解员手中得以化解。这道“防线”上坚守着的是一个个平凡而又不平淡的岗位。

  今年乌当区已建立乡(镇)、社区调委会13个,村(居)调委会10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个(环境保护调解委员会、贵阳市瓮安商会乌当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802名,行业调委会调解员14名。

  乌当区司法部门坚持及时将纠纷调处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社区),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法治乌当”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7年至今,乌当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排查民间纠纷2490起,调解成功2391起。调解未成功的99起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力而引发转化成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法援中心主任和司法所所长到受援人家回访。图/乌当区司法局提供)

  法律援助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公平正义、惠民助民、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面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管理,健全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受援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还积极引进区外律师事务所参与本地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有效地扩充优秀律师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让更多受援人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432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等各项损失共计960981.95元。主要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通过法律援助,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治宣传。图/乌当区司法局提供)

  社区矫正 让服刑人员重获新生

  2018年9月12日,对于乌当区社区服刑人员罗某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天,罗某正式解除了社区矫正。罗某给乌当区司法局送来一份特殊的礼物——自己亲手制作的乌当区社区矫正宣传动漫,感谢乌当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他的鼓励和帮助。

  据了解,罗某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在一次争吵中将硫酸泼向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2013年因罗某患有疾病被金西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纳入乌当区进行社区矫正。

  刚入矫时,由于在监狱服刑时间较长,罗某非常自卑,不愿意与人交往,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有轻度的心理障碍。经矫正小组多次研究,决定从家庭、生活、心理等对其进行疏导。在日常监管中,工作人员对他进行教育矫正及心理疏导,鼓励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与人交流。告诉他,家人、朋友希望他走出心理困境,只要他放下心里包袱,大家就会接受他、认可他。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引导和帮扶,罗某有了很大的转变,重拾生活信心,主动与人交流,还对自己人生有了新的规划。在乌当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像罗某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乌当区积极探索建立了社区矫正“三定三结合”(即对重点人员定人包案、定人矫治、定位追踪;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集中劳动与临时安排相结合)的“乌当模式”,促进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融入家庭。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平安乌当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顾问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100米”

  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改善。乌当区已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区、乡镇(社区)、村(居),横向到实体、热线、网络“三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法律接待窗口、法律咨询窗口、涉法涉诉信访窗口三个专门窗口,安排专业律师轮流值班接访,有效化解处置各类信访维稳事件;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区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自治工作,及时为村(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主动介入村(居)矛盾纠纷调解,有序引导村(居)民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服务“最后100米”的问题,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努力,效果明显。

  截至目前,辖区内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626次,化解矛盾纠纷125件、提供法律意见246件、处理群信访案件28件、开展各类培训讲座39次、法治宣传30次,受益群众达3500余人。(文/贵州都市报记者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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