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在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上诉案庭审中,四川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首次同庭履职。持续8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两位“一把手”分别就当天庭审的感受,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等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大法官任审判长,大检察官任公诉人,体现了司法机关以矜谨的态度办理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鲜明态度,在每一起案件中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谈到这一点,王树江和冯键均表示,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举措,将成为我省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新常态。
王树江:通过办案为全省法官树立榜样
四川法制报:王院长,作为省法院院长,选择这起毒品案件审理,您是什么考量?
王树江:首先我想明确一下,我既是省法院院长,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还是省法院入额法官。大法官和员额法官办案,是职责所在。这次司法体制改革之中,明确规定院庭长要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发挥引领示范带头作用。所以这次我作为大法官来开庭审案,就是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落实最高法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办理案件为全省法官树立起榜样,构建起一种模式。我想,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院庭长办案将来会成为一种常态。
这是发生在凉山州的一个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我们总要求我们的法官不能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我们要求作为一名法官要“居三尺法台、怀四野民生”,要把审判工作同服务大局结合起来。凉山州是我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制约和影响凉山州脱贫攻坚最大的“拦路虎”就是毒品犯罪和毒品问题。省法院及凉山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和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将禁毒防艾作为司法服务保障凉山州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来抓。
四川法制报:此次庭审的合议庭成员,都是省法院刑事审判领域的中坚力量、资深法官,可谓是豪华组队,这样的组合是出于什么原因?
王树江:我们组成了五人合议庭,由我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包括二级高级法官王世樑,三级高级法官马学琴,三级高级法官沈元祥,四级高级法官唐光其。主要考虑是:本案被告人数多,毒品数量大,事实证据庞杂,13名被告人有10人提出上诉,其中有3人提出无罪上诉,是一起典型的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组成5人合议庭可以更好地确保案件审理的优质高效。合议庭组成后,我们充分发挥合议庭力量,对庭前工作做了周密准备。合议庭成员进行了认真阅卷,拟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按照最高法对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开庭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我们分工负责,就相关问题比如管辖、回避、举证示证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并作出决议。今天的庭审合议庭成员按照事先分工具体负责某一单元的庭审,合力充分发挥,庭审非常顺利。
四川法制报:一件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由您主审,其案件本身广受关注,社会各界更会关注您的庭审表现。能否分享一下您的心情和感想?
王树江:法庭是法院工作的主战场,也是法官展示自己能力和智慧的主要平台。对于上午的庭审,我认为,第一,整个庭审中,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庄重威严。我们按照程序的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利。第二,庭审充分体现了庭审实质化的要求。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第三,在庭审中应该说心情还是比较沉重的。作为一名法官,要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这是职责。同时,13个被告人,从一审的判决来讲,有些人失去自由,甚至有些人将失去生命,我的心情是沉重的。我们一方面要制裁犯罪,更重要的是通过惩处,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尊崇法律、远离毒品、远离犯罪,这才是目的。
四川法制报:您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30余年过去了,对法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您个人内心更喜欢哪一方面的工作?
王树江:我1985年大学毕业就到法院工作,首先就是在审判业务岗位上,从书记员、审判员,然后到庭长、院长。当初选择学习法律并从事司法工作,正是基于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可以说从事审判实务是朴素初心之所在。在法院当领导,必须要办得好案件、开得好庭审、写得好文书、做得好当事人工作。而行政工作,更多体现领导干部的能力与智慧、责任与担当,也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服务好法官,调动所有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积极性,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则是初心的进一步成长与升华。所以,对法院领导而言,审判实务指向的是“点”,行政管理服务的是“面”,点和面有机结合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就个人而言,两方面的工作都同样喜欢。
四川法制报:目前,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如何?院庭长办案每年大概多少件?对院庭长办案,您有什么希望吗?
王树江:审判好能力强的法官自然会走到领导岗位,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办案是职责。最高法专门作了规定,我们按照规定在全省推广院庭长办案。今年1-11月份,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是45.8万余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48.4%,这个比例还会逐渐扩大。我想对我们院庭长说,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资深的法官,不仅要办好案件,同时还有一项责任那就是党务行政、审判管理、服务法官,这两方面工作一定要有机结合好,要处理好这两方面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如果处理好的话,你就是一个优秀的法官,同时也会是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
四川法制报:作为大法官,您如何理解生命与自由,法律与正义。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们如何兼顾这一点?
王树江:我们一名基层法官总结出这样一句话,“法槌之下人命关天,法槌之下财产万千,法槌之下是非曲直,法槌之下毁誉忠奸”。在敲响法槌那一刹那起,我们对生命和自由一定要尊重,有句话说得好,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所以我们提出法官要慎重、要矜谨。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个过程中,对生命、自由、法律、正义,我们法官是有自己的评价和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我们对自由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对正义的追求、对法律的信仰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我们法官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路很长,我们永远在路上。
冯键:回归检察官身份办案 办成样板
四川法制报:这场庭审是我省法检两家“一把手”第一次同庭履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您作为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是出于什么考虑?
冯键: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履行政治和法律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检察理念的变化、领导方式的变革。让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身份带头办案,既能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又能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四川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新常态。
今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要求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都要积极主动直接办案,带头办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争取领导干部办的案件质量要成样板,引领全体检察官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四川法制报:此次您出庭的案件是一起特大毒品案件,是出于什么考虑?
冯键:四川是全国毒情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严打严防一起抓,但形势仍然严峻。从检察机关办案来看,毒品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过去五年起诉的涉毒犯罪人数居各类犯罪第二位。今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重点加强了对凉山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还在凉山州布拖县、越西县检察院建成青少年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此次出庭,既表明了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的信心和决心。
四川法制报:此次参与办案、出庭,庭审时间长达8个小时,能谈谈感受吗?
冯键:大家看到的是检察员在庭上的8个小时,这背后是由我任主办检察官的5人办案组近半年的付出。今年5月,省检察院成立由我任组长的5人检察官办案组。审查阶段,办案组集中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完善了多组关键证据,依法、多次提讯该案上诉人,出庭预案就达上百页。
我重点提讯了两名死刑上诉人,感受较深的是对上诉人余某的提讯。余某痛苦流涕,他内心深知毒品的严重危害,但经受不住利益诱惑,最终走上不归路。更让人心痛的是,他把家人带入了毒品犯罪的深渊。
四川法制报:我们注意到,在您发表的检察意见中,有一个特别的“案件警示”部分。
冯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有义务结合社会热点案件以案释法。办案中,检察官发现长期以来受毒品犯罪分子的蛊惑宣传,一些群众认为“运毒不会杀头”“贩运毒品是致富之路”。我们认为这起特大毒品案件在凉山州公开审判,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良机,既能消除公众的疑惑,纠正错误思想,还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实现办理一案警示社会面的法治效果。
案件警示部分重点传达了三个观点:一是对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坚决适用死刑是我国刑法的鲜明态度;二是毒品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并与贫困等社会问题交织叠加;三是警示旁听人员自觉远离毒品、坚决抵制毒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之中。
四川法制报:下一步,四川检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和严惩毒品犯罪有什么部署?
冯键: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方面,我们将重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行部署。我们要求各市州和县区检察长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亲自指挥、亲自办理。我们提倡各级检察长特别是分管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在严惩毒品犯罪方面,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挖、瓦解、严打毒枭和制毒贩毒运毒家族、团伙,重拳打击新型毒品制造活动。另一方面加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省检察院将带头推动检察机关向社会开放,正在规划建设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将建成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禁毒防艾法治教育等为一体的教育基地,让中小学生走进检察院,实现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本报记者夏菲妮赵文唐万贵整理报道马俊君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