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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访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12-08 16:12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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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民营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论述。我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将采取哪些举措?11月30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本报记者采访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振猛。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我省检察机关如何抓好落实?

  肖振猛: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就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释,突出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新思想、新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

  近日,贵州检察机关结合最高检对有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要求,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一条问答精神的通知》,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积极解决涉企案件办理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民营经济在我省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逐步扩大,是贵州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力军。然而,由于存在管理不够规范、法律人才欠缺、风控能力较差等因素,民营企业、企业家面对的不仅有市场和经营方面的风险,还有法律方面的风险。

  帮助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一直是广大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安排部署,省检察院决定创新服务发展方式,通过司法办案促进管理创新,积极预防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营造企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记者:我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举措?取得哪些成效?

  肖振猛: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贵州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近年来,我们相继出台了《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二十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特别是2018年,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推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从“发文”“发声”,逐步走向落地。一是强化司法办案,强化批捕、公诉职能,依法及时准确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批捕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835件1459人,提起公诉790件1422人。加大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力度,通过办案为企业、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60957万余元。提起公益诉讼13件,对市场监管等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行为,坚决依法监督纠正。

  二是强化专项监督,着力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严防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1件61人,对不应当对企业家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14人。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多种形式,监督纠正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错误采取执行措施等致使企业、企业家财产权受到侵害的行为,直接为99570.85万元涉企资金提供检察保障。

  三是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走访调研企业1876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153份,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1628条。组织开展134场以专项工作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组织开展1707次以涉及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为依托的法制宣传活动。以“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为依托,组织送法进企业1177次,促进企业家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正确办理各类涉企业、企业家案件4263件,与相关部门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长效机制395个,积极为我省企业增强规范经营、抵御风险能力提供检察保障,赢得企业家点赞,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

  记者:下一步,省检察院在营造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肖振猛:目前,我们正在梳理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涉企案件办理的制度规定和司法政策,总结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成效,将出台一个关于涉企案件司法办案的规范性文件。

  接下来,我们将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基本途径,以深化检察职能、合理延伸监督触角为必要补充,实现服务企业发展效果最大化。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占挪用企业资金、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等各类犯罪活动,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进一步营造和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纪律提升服务效果,努力为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