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打击拒执犯罪基本工作情况。
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山西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和部署,以“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第三方评估验收为工作目标,以攻坚行动和规范执行为抓手,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据介绍,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犯罪作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
根据统计,今年1-10月,全省新收执行案件112152件,同比增长26.9%;已结案件96180件,同比增长41.8%;未结案件26308件,同比降低43.2%;结案率78.5%,同比增长19.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截止目前,全省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3894人、罚款158人、对15.99万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将17.59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移送拒执犯罪581案,当事人提起自诉95案,目前已宣判拒构成执犯罪164案,形成了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该负责人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最后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总体思路,上下同心,砥砺前行,在攻坚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刑罚措施决不能缺位,也绝不会缺位。山西省高院将继续支持全省各级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充分发挥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推动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