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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山西:打造优质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不唱“独角戏”多赢才算赢

2018-11-18 20:28  来源:山西法制报  责任编辑:张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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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定以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探索创新,破解工作难题,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以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为切入点,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内外联动配合建立协作机制

  在内部,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部署。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民行部门主导、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完善民事行政检察部与控申、案管、公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统一协调公益诉讼的办案步骤流程。苦练内功,提升素能,干警通过参加公益诉讼培训、开展案例研讨等,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办案水平。及时主动向上级院汇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争取上级领导支持,确保办案质量。

  对外,该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通过加强与生态环保、住建、国土等行政机关的协作沟通,凝聚共识。以走访座谈、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强调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目标的一致性,使公益诉讼工作并不是为了把行政机关推上被告席,而是帮助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共同推动侵害公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对话”减少“对抗”,全力推进与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及情况通报平台,加强法律政策咨询、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该院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取得行政机关的高度认同和支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把握公益核心加大办案力度

  城区检察院坚持“突出监督重点、关注监督热点、打造监督亮点”的工作思路,通过办理一批效果佳、影响好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回应社会关注,通过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该院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重点案件,积极服务“美丽晋城”建设。今年,该院办理的13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共6件。

  今年6月,经媒体和群众反映,晋城市区白水河公园存在环境脏乱差、设施破旧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休闲游园。该院经调查取证后,认为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作为该公园的建设管理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遂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白水河公园恢复了干净整洁的面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公益诉讼化解了诸多民生难题。该院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该院联合城区食药局对市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美团”“饿了么”代理商进行走访,并对网络外卖商家进行实地查看和线上抽检,发现存在商家公示信息不全、无实体店、证照不符等问题;联合市自来水公司对市区35处水源井和一水厂、二水厂进行调查走访,发现个别水源井距使用中的旱厕较近,存在被污染的可能,一水厂清水池存在安全隐患。于是,该院分别向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第一时间对违法商家进行下架处理,并规范经营;对距离水源井较近的旱厕更新改造,对一水厂清水池进行安全监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公益诉讼挽回了可观的经济损失。今年3月,在工作中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后该院依法向晋城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国土局向该房地产公司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成功为国家挽回4725.54万元的经济损失。

  延伸办案触角实现“三效”统一

  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检察机关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想要行稳致远,必须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理解配合。独赢不算赢,只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才算成功。

  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依托检察建议等方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向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层面延伸,有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构建“打造精品,提升效率”的办案模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该院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侵害公益行为的发生。

  该院强化跟踪监督,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发出就了事”,而是要“落地生根”。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为目标,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定期跟踪落实情况,以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

  此外,城区检察院通过设置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和检察官信箱,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同时,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及具体内容,举例说明行政机关不履职、乱履职、履职不到位等具体现象,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走访,以此拓展案源,发现案件线索,解决公益诉讼“立案难”的问题。此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广泛宣传公益诉讼的重要部署、阶段成果和典型案例,提高检察工作影响力、公信力,在增强案件社会效果的同时也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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