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时值“枫桥经验”55周年,学习“枫桥经验”的热潮依旧如火如荼。
花季是美丽的季节,花季也是烦恼的季节。如何将“枫桥经验”的理念和精髓应用到未检工作实践当中,是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始终在思考与探索的问题。“为了形成共治合力,晋源区检察院‘静芳工作室’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制定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帮教,经过不断实践初步形成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新模式。”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介绍。
健全长效机制让青春远离“是非之地”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解决好“为谁治理、治理为谁”的问题。“静芳工作室”始终坚持“未成年人需要什么,未检工作就怎么做”,把预防青少年犯罪放在突出位置,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努力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定期汇总在校学生涉嫌犯罪情况,通报太原市教育局,提出预防建议;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家长法治学校”,针对校园暴力选派干警采用法治教育讲座、观看录像、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校园(社区)活动,向全市中小学捐赠“安全教育”书籍;帮助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涉罪未成年人恢复学籍;制定“法治课堂”清单,为学校提供“菜单式”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措施,晋源区检察院逐步建立未检综合治理防控新体系。
2017年11月,张某某以太原某中学管理宿舍的教官身份,两次窜入女生宿舍,对小莎(化名)进行猥亵。晋源区检察院以张某某强制猥亵罪向晋源区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对其判处禁止从事教育相关工作的从业禁止建议,被晋源区法院采纳。据了解,自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检察机关已在很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法院提出禁止被告人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职业的量刑建议。这一纸“从业禁止”量刑建议的发出,标志着晋源区检察院向全面构建防范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针对办案中发现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晋源区检察院向太原市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适时督促、派员参加太原市文广新局的专项整治。2017年7月,晋源区检察院已向太原市文广新局移交违规网吧名单,该局已对违规网吧及时予以行政处罚,将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监控。同时,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晋源区检察院注重在办案中审查涉案企业是否存在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并建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用工监管。并由太原市检察院牵头,在太原市检察院与晋源区检察院广泛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法治宣讲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延伸,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法解决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
拓展服务阵地给重点人群治“心病”
“枫桥经验”的灵魂是创新,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静芳工作室”探索开展“重点人群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拓展线上线下服务阵地,组建专兼结合人才队伍,创新长效常态推进机制,初步构建起以未成年人心理安全为目标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在开展心理健康帮教工作中,“静芳工作室”从建立心理健康帮教阵地入手,于2017年7月建立了“心理驿站”,在专业的心理咨询室内配备了沙盘、音乐放松椅、智能呐喊宣泄仪、智能击打宣泄仪及心理测评软件,“心灵健康的十大标准”“心灵健康的方法”两块版面诠释了心灵健康的正确途径,为未成年人提供解决心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为适应心理健康帮教的要求,“静芳工作室”还培养具有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检察官,其中两名检察官已经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的职业证书。并引进了专业心理咨询师,逐渐完善专职和兼职心理辅导队伍结构。
在此基础之上,“静芳工作室”积极创新帮教模式,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心理帮教,制作了“成长手册”。在晋源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宋静芳的办公室内,记者看到了检察官们亲手制作的“成长手册”。她向记者介绍,通过涉罪未成年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家庭环境、分析犯罪原因、描述理想愿望等,并定期书写心灵感触,检察官能够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学习状态、生活状态,重点掌握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惑或苦恼,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最终“量身定做”适合的帮教方案,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从而起到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的作用。
考虑到不同的涉罪未成年人会呈现出不同的心理特征,不同的心理问题需要不同的帮教方案,“静芳工作室”将增加审查案件步骤,将心理测评作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性审查程序,坚持案案作“心理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制定“个性化”心理帮教方案,“对症下药”,提升帮教专业化水平。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进行的创伤后心理干预工作,“静芳工作室”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忘记伤害,彻底消除心理阴影,重拾生活、学习乐趣。同时,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改变错误的思维认知,避免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二次伤害,引导其正确处理不幸遭遇。
德法并举弘扬“最美”精神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并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静芳工作室”注重德法并举,探索形成 “三治融合”的做法,建立“九个一”团体帮教、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开展亲职教育等系列帮教机制,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弘扬“最美”精神。
“静芳工作室”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情况、家庭情况、在校表现、交友情况、生理、心理情况及犯罪行为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其犯罪主客观原因,为公正处理案件,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重要依据。并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出庭支持公诉时,向未成年人发出“检察官寄语”,鼓励其勇敢面对人生挫折,树立信心,尽早改过自新。
工作中,晋源区检察院与晋源区实验小学校、晋源区敬老院、南堰居委会等地协作建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公益劳动基地”“未成年人阳光就业帮教基地”“家长法治学校”,为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提供了多项选择,为“三无”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提供条件,为亲职教育提供平台。太原市检察院、晋源区检察院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挂牌成立了未检驻所工作室暨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据悉,这是我省首家未检驻所工作室,也是首家在看守所内设立的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它的成立,为在押未成年人搭建起关爱、理解、信任的成长平台,为他们提供帮教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晋源区检察院大力开展亲职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教育,纠正家长的不良教育方式,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对被害人家长,要进行教育引导,多关爱被害人,帮助其走上正常学习的道路。并组织“九个一”团体帮教,最大限度纠正错误观念,全方位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帮教。
引用“四防并举”新经验 点亮智慧“心灯”
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能力,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要求。晋源区检察院致力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互联网+”上狠下功夫,研发未成年人在线帮教应用平台,提升帮教效果,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平安、快乐成长的征途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智慧未检”之路。
为保证帮教质量,提高帮教效率,加强帮教监督,晋源区检察院积极研发的具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功能的“未成年人在线帮教应用平台”应运而生。未检干警们将未检工作搬上了互联网,该平台被放入未检部的专门微信公众号平台,最大限度地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据了解,平台配备了法律法规库、真实案例库,让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查询了解法律,对其进行警示教育;配备了法治宣传的动漫、Flash动画等,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开通了在线咨询室,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家庭关系咨询等服务,以解决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其感觉到国家的关爱;引入了“守护青春”山西青少年法治广播音频,让其产生美好理想,让其产生奋发向上的动力;实现了帮教全程网络动态监控,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定期在网络上完成帮教作业,如观看法治宣传片、写成长日记、心理感受等,检察官、社工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生活引导,最终达到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终极目标。
疏导社会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管控社会风险,激发社会活力……晋源区检察院不断放大“枫桥经验”的效应,构建了具有晋源特点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格局。下一步,他们将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式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