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我们去找你提供的证人王东核实过了,他证实3月13日晚并没有为你开车。你对这有什么解释?”
看守所里,福建惠安检察院检察官又一次提讯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明。
此前,陈明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辩解道:“我是司法鉴定人员,我怎么会不知道饮酒后不能开车的道理!13日晚上,我在酒店喝完酒后,就通知朋友王东来开我的车。王东把我载至某超市后就走了。随后我在超市买东西时被警察抓了。”
面对检察官的质疑,陈明顿了一下,马上答:“不好意思啊检察官,我记错了。我没叫王东开车,我叫的是路边招揽生意的代驾司机。要不,你们再去找找看?”这番话说完,陈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检察官暗想:这可能是幽灵抗辩,看来陈明是笃定检方无法调取到证实其有罪的新证据了。“幽灵抗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检方的有罪控告,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罪责而提出的难以查证的抗辩。果然,在接下来检察官针对找代驾司机的细节讯问中,陈明一律回答“忘了”。
回到办公室,检察官再一次梳理案情:犯罪嫌疑人陈明是在某超市消费结算时,与收银员王娟发生争执。在场顾客马原见陈明一身酒气,手里拿着车钥匙,就报警了。
面对警察,陈明一口咬定:“车不是我自己开的,不信,你们去查啊!行车路线是:从美食楼出来后,沿324国道由北往南至某职专红绿灯路口,左转至某超市门口。”
烈日炎炎,兵分两路。检察官驾车一遍又一遍重新勘查案发路段。因案发时,该路段电子警察及路面监控均损坏,且涉案车辆没有安装GPS,检察官希望确实能找到陈明所说的那个“代驾司机”,或者能从路边店铺的私人监控中发现涉案车辆行车路线及驾驶人员信息。此时,公安民警正在调取超市监控、向数名证人取证。然而,公安、检察两路人马均未调取到对案件进展有重大突破的证据。
案件陷入了僵局。“如果一名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却最终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必将引发不可预想的负面社会舆论,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的冲击。”分管副检察长眉头微皱,用手指轻轻叩击着卷宗,望着一旁细细描画路线图的检察官陷入沉思......
“会不会,陈明没如实供述行车路线?”脑海中,一道灵光突然闪过,副检察长当机立断:“条条道路通罗马。走,我们去公安局一趟,从美食楼到超市的路线,有监控的全部找出来看。”
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只见一人驾驶着涉案车摇摇晃晃的驶过检察院门口,车辆行驶状态明显异常。该车由学园路行驶到某某小区交叉路口后左拐,驶至公交公司时又转向行至建设北街的某某超市门口。而这名驾车人与陈明发型、衣着、面部等特征高度相似。
狡猾的陈明,不仅提供了假证人、作出了幽灵抗辩,而且从一开始供述的行车路线都是假的,但在公安、检察的密切配合、全线追踪之下,其醉酒驾车的行为最终被铁证揭露出来。
2018年5月8日,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明以危险驾驶罪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6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明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随后,陈明上诉,但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惠检)(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