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三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云南大学举行
10月22日,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三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云南大学举行。本期研修班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云南大学、中国-南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承办,共招收了来自阿富汗、孟加拉、马尔代夫、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印度等七个国家的23名学员。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在开学典礼上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开学典礼并致辞讲话,对各国参训学员表示欢迎,对办好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杨小平参加开学典礼。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尹凌云参加
开学典礼并代表省法学会致辞。斯里兰卡总检察院国家法律顾问纳林?赫瓦萨姆,尼泊尔最高法院法官希瓦?拉尔?潘代亚,印度自顾律师维韦克?阿南德?萨加尔代表研修班学员致辞。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主持开学典礼。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杨小平参加开学典礼
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尹凌云参加开学典礼并致辞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主持开学典礼
张鸣起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周年。南亚地处“一带一路”海陆交汇处,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合作伙伴。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司法体制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业迅速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我们始终在各种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合作,既尊重通行的国际法,也遵守各国的国内法。我们注重将法治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结合,以法治引领、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法治发展。
希望学员们在研修班期间能够有所学习、有所见闻、有所感悟,深入地了解中国的法治建设发展情况,并把所见所闻所学带回自己的祖国,成为推动中国—南亚法治交往的“金种子”,在地区法治合作与发展的土壤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尹凌云在致辞中指出,云南作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双向开放的重要门户,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日趋紧密。希望通过本次研修班,进一步增进中国-南亚国家间法学、法律界的理解和互信,巩固和深化地区区域法律合作,为推进全方位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提供法律和智力支持,为区域经济繁荣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斯里兰卡总检察院国家法律顾问纳林·赫瓦萨姆代表研修班学员致辞
尼泊尔最高法院法官希瓦·拉尔·潘代亚代表研修班学员致辞
印度自顾律师维韦克·阿南德·萨加尔代表研修班学员致辞
研修班学员以及来自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警官学院等高校的学者以及云南省律师协会代表共70余人参加开学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