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郑媛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郑媛媛是一个心怀理想,阳光美丽的80后。工作中的她,爱钻研,肯奉献,不娇柔,用她的话说:“身上的检察蓝让我更加自信与成熟,十三年的检察工作经历让我体会了成长和奉献的快乐。”
千辛万苦为群众挽回血汗钱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甚于十次犯罪,一个不经意的失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一场牢狱之灾”,郑媛媛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身上所肩负的是法律的尊严、正义的嘱托和人民的信任。
近年来,郑媛媛共承办审查起诉案件328件365人,审查逮捕案件298件325人,审批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百余起流窜砸车盗窃案、涉众型经济犯罪案、团伙型暴力犯罪案等多个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均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
去年4月,在审查起诉一起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的合同诈骗案件中,多地的100余名被害人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西青某银行购买了一款收益不错的保险理财产品。而实际上这是五名被告人处心积虑制造的一个以伪造保险公司公章和合同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骗局,涉案保险金高达2000余万元。
由于被害人分布在天津、山东、河北等地造成侦查证据量大、取证出现困难,而且还存在很多人是拿出全部积蓄去投资,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就会导致群访事件的发生。
为了更好的完善证据,她连续一个多月的时间放弃公休,扔下了还在哺乳期的女儿协同办案单位行程2000公里奔赴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调查取证100余份。
为了打击犯罪更好的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她深入山东偏远农村患重病的被害人王某某家中取证,还拿出自己的500元钱救助王某某。为了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她耐心安抚被害人,全力追赃并查清事实。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名被告人在她制作的500多页的出庭预案的指控下均认罪伏法,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多名被害人都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用真情挽救一个家庭
做一名有爱心的检察官,是郑媛媛的座右铭。2015年春天,她提前介入了一起拐卖儿童的案件,被害人是一个还未满月的婴儿。孩子的父母王某和李某都是刚满18岁的外来务工人员,确立恋爱关系后,王某怀孕了,医生说孩子错过了做流产的时机,王某和李某一直认为无力抚养孩子想把孩子送给别人,通过一个微信群他们联系到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称和丈夫都在银行工作,婚后无子想领养孩子。王某和李某都同意了,陈某在王某生产后就把孩子抱走了。可天真的小两口不知道,这个陈某其实早就在网络上联系好了买主把孩子卖了50000元。
案发后陈某被抓获了,孩子被找到。可办案机关与王某和李某联系的时候,他们却不承认孩子就是他们的。
郑媛媛决定从孩子的母亲突破,一次次简单的询问变成了多次的谈心,经过四次的谈心工作,王某和李某终于承认了孩子的身份并愿意联系自己在老家的父母帮助抚养孩子。在孩子与他的亲生父母做出DNA鉴定之前,郑媛媛和福利部门轮流对孩子进行看护,并自己掏钱给孩子买用品和奶粉。经过协商孩子交由王某的父母带回了老家抚养。
后来王某在回老家看孩子的时候,还给她寄来了感谢信还有和孩子的合影,信中写到:谢谢您,郑检察官,我和孩子爸爸两个人已经领证结婚了。如果不是你,我们将失去现在这个可爱的孩子,等我们有点能力,等孩子大点了,我们就把孩子接到我们身边生活,一定做一个负责任的父母。
奉献大爱暖人心
郑媛媛是女儿,也是母亲。但她把对家庭和亲人的这份“小爱”更多的融入到检察工作无私的“大爱”中。
郑媛媛是孤寡老人心中的“暖心人”,青少年学生心中的“知心姐姐”。作为区“法律宣讲团”的成员她被多所学校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先后深入天津工业大学、杨柳青一中、中北中学等大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农民工子女”等法律宣讲4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到一万余人,并通过新媒体开通了“检察官信箱”、“七彩小屋微信群”,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成为活跃在法制宣传战线一道亮丽的检察蓝。
每年的重阳节,郑媛媛都会到仁爱养老院为老人们送去点心和日用品,问候他们的生活起居,手拉手的陪伴孤寡老人聊天,让他们真切的感受到了来自检察官的温暖。
和郑媛媛每年都要一起合影的王奶奶把她俩的合影都贴在了墙上,每次都要拉着她的手说:“孩子,感谢你每年都过来慰问,我争取把身体保养好,每年都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