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7日,天津市河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规格为科级,核定编制5名。在一张“征集令”的指引下,我被调入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开始了我的“未检”生涯……
说实话,对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是在进入新办公室之后才知道的。这份工作究竟怎么干?作为“法律人”,我条件反射地去查找相关规定。然而,查找之后,我却更加茫然。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能找到的法律规定并不多,制度依据也只是停留在“宽严相济”“教育挽救”等原则性政策要求上。至于具体怎么做,并没有太明确的说法。但是,当想到社会各界对司法程序中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关切,我和同事们只有一个念头——不能等!我们要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成长。
转年,我们这个平均年龄30岁的5人团队,承办了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案件38件、85人,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51件、152人。2009年1月,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年,阳光庭审、“五老”爱心家庭观护制度、诉前考察等11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应运而生,社会调查综合考量品格证据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唤醒迷茫、矫正航标、放飞希望”成为我的座右铭,一本《未检启航》描绘出“津北未检”改革的设想和蓝图。
在办案体会中,我曾经写下这样一段话:“我抓紧时间熟悉了从未接触过的起诉业务,用短短一个月时间,完成了从一名‘幕后’办理批准逮捕案件的承办人,到当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的公诉人的转变。站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时,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时,在看到他们悔恨的泪水和年迈的父母时,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找到了今后奋斗的方向。”
心灵的挽救比行为的惩罚更重要。至今,对于曾经承办的一起案件,我仍记忆犹新。小东(化名)是一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因与母亲发生矛盾,赌气离开学校,在他人的引诱下入户抢劫了2000元钱。作案后,他既后悔又害怕,脱离同伙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进入看守所后,小东想到常年卧病在床父亲和靠干农活维持生活、供他上学的母亲和妹妹,万念俱灰,甚至想用绝食的方法结束生命。
当时,我走访了小东的老师、同学和乡亲,了解了小东的“心结”。在看守所里,我将他妹妹的话转述给他,将校方愿意接纳他继续学业的消息告诉他,将密密捺满108个指印的全村父老的请愿书出示给他。小东掩面而泣。在他泪水滑落的瞬间,我看到了他对新生的渴望。
如今小东已经大学毕业,也参加了工作,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给父亲治病,供妹妹读书。在总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我们很少谈到起诉了多少人,但我们知道,经过帮教,有186名罪错青少年回归了社会,其中26人走进了大学校园。
在办公室里有一幅河北区的行政区划图,上面有一个个红伞贴纸。2012年8月,“津北未检·红伞行动”让“花季细雨润物有声”。每当去过一个社区、走进一所学校、举办一次普法活动,我都会在地图上贴上一个“红伞”。我们要让辖区里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听到普法的声音,感受到法治的关爱。
几年时间,我们进行了500多场法治教育活动,受益人数近3万。我常想,一次普法活动虽然不能改变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但当犯罪发生在身边时,孩子们如果能够想起我曾经叮嘱过的一句话,如果能让他远离犯罪,这对我们来说将是莫大的欣慰。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7年河北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比2007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刚成立时,减少了73.1%。
2018年4月,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阳光·冰凌”工作室,这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天津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新型办案团队。在我看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是用“生命影响生命”的一项工程,我只是其中的一份子。其实,有千千万万未检人,正用“大爱精神”诠释司法关怀,让每名未成年人的人生都如冰凌一般,折射出七彩光芒。(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元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