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司法部,各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司法局设分会场。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浙江省永嘉县司法局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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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金英第一个交流发言。司法部对宁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凝聚共识、精准施策、同频共振、持续发力,按照“全域覆盖、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紧盯目标任务,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保障措施,健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构建起科学有效的人民调解大格局运行体系,创造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李金英代表宁夏进行交流发言
据了解,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专门作出批示,分管党政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宁夏司法厅15次召开党委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深入10个试点工作重点县(区)蹲点指挥,召开3次全区推进会,开展3次大督查,抓进度、抓落实、抓考核,确保试点工作举措硬碰硬、效果实打实。
在此基础上,宁夏聚焦“六化”目标,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
聚焦常态化,注重排查预防源头治理。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优势,坚持宣传走在工作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采取滚动式循环排查、拉网式全面排查和关键节点重点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将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试点期间,开展排查45751次,预防纠纷2620件,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3.9%。平罗县通过创建“无上访县、无上访乡镇(街道)、无上访村(社区)”活动,信访存量减少85%,信访增量保持为零。
聚焦法治化,注重矛盾纠纷依法调处。坚持依法调解,采取上门、包案、疏导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矛盾纠纷。试点期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318件,同比增长11.5%;信访部门委托调解1221件,调解成功985件,成功率81%;承办中央巡视组信访事项434件,化解367件,成功率达84.6%。
聚焦网络化,人民调解组织全域覆盖。在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在乡镇(街道)派驻调解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通信访矛盾绿色通道,在市、县(区)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814个,新增320个,其中新增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183个。
聚焦专业化,高标准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纠纷信息员、专职调解员、金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志愿者5支队伍,人民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分别增长9.2%和12.4%。吸纳1056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警和“五老”“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调解员,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四级分层培训机制,培训19457人次。建成人民调解专家库270个。
聚焦长效化,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范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制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两排查一分析”制度、联合调解制度、案件收结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信访矛盾办理程序;联合财政厅出台政策标准,分类定级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补结合,并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聚焦信息化,增添人民调解便捷便民优势。依托中国法网、宁夏法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和“12348”电话热线,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查找,信访事项调解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实现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事项调委会、律师和公检法、行政机关之间视频联调互通,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通过试点,宁夏矛盾化解取得新突破。全区信访总量和集体访、进京访、越级访、民商事案件数量呈现“五下降”趋势,其中,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2%,群众进京到非接待场所同比下降74.6%,民商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1.3%。工作理念得到新升华。实现从被动履职向主动担当的转变,从群防群治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转变。队伍建设焕发新活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政风行风警风持续向好,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记者 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