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法官陈锐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记者许光伟 摄
“如果没有您,也许我们这个家就真的散了,陈法官,谢谢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9月10日下午,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朱某某紧紧握住审判监督庭庭长陈锐的手,对陈锐成功挽救他出现危机的婚姻表示感谢。
“对每一个家事案件,他都从家庭利益出发,尽量通过圆桌式的调解方式来审结案件,挽救问题家庭。”在同事的眼中,陈锐办理家事审判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稳固家庭”的原则,从家庭伦理、亲情关系、社会责任、父母责任、法律规定等多方位、多角度对每件案件进行评析,实现对问题婚姻的救治;对破裂的婚姻关系,最大化保护妇女、未成年子女及老人的权益。
今年7月,陈锐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我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了,一定要离婚。”今年4月,赖某某拿着离婚起诉书,坚决要跟妻子王某某离婚。
据了解,赖某某与王某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常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甚至相互厮打。赖某某称,他父亲生病住院,王某某作为儿媳从未去医院看望过老人,还时不时冒出一句:“老人早就该死了。”这让赖某某对这段婚姻感到十分心灰意冷并决定离婚。
为了挽救这个问题家庭,陈锐深入赖某某与王某某所居住的街道、社区、村委会,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矛盾起因,征询其他人对他们婚姻现状的看法,力求把握矛盾的突破点。
“法官,他们是一对很好的夫妻,本无多大的矛盾,都是因为孩子太调皮,母亲管教打骂孩子时,爷爷心疼孙子制止引发矛盾,你一定要挽救他们的婚姻。”通过走访,陈锐从赖某某邻居一位大妈口中了解到赖某某与王某某的婚姻现状。陈锐认为,赖某某夫妻的婚姻不属于“死亡”婚姻,并决定邀请这位邻居大妈以长辈的身份劝说双方当事人。
陈锐又先后找到两人的儿女、父母亲、邻居大妈进行沟通,并设法召集双方的其他家庭成员和长辈一起进行调解,一同劝说双方当事人。
“爸爸,我错了,你不要跟妈妈离婚,我以后一定做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儿子小赖泪流满面地跪在父亲赖某某面前。“爸爸答应你,不跟妈妈离婚了。”在调解室里,通过大家劝说,双方终于释怀了。
“在儿子女儿的诉求、邻居大妈的劝说和父母的训斥下,双方重归于好,手牵着手离开了法院”。回忆起当天在调解室一家人和好的画面,陈锐仍倍感欣慰。陈锐对记者说,“我们办案目的是为了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把每一个家事案件的矛盾化为零,尽力去维护他们的家庭和谐稳定。”
最大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这婚我离定了,而且你也别想拿走一分财产。”“如果什么都不分给我,我坚决不同意离婚。”2017年2月,王某与妻子符某之间的矛盾再次激化。王某坚决要求法院判其和符某离婚,这是王某第4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据介绍,王某和妻子符某结婚不久后,符某便开始经常在外面吃喝玩乐,晚上不回家。夫妻俩经常打架、争吵,双方感情已破裂。王某曾于2011年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之后,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王某又分别于2015年、2016年向法院起诉离婚。
“他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且矛盾愈演愈烈,调解结案是化解双方矛盾的唯一方法。”陈锐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他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给双方设置一段冷静期,并在这段冷静期期间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王某和符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双方和平离婚。
“如果简单判决离婚,虽然结案了,但很有可能引发更大矛盾,甚至会引发刑事案件。”陈锐告诉记者,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
在记者采访中,陈锐的同事们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的一级法官,陈锐一直奋斗在家事审判的第一线,对于每一个家事案件,他尽最大力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审结案件,避免矛盾激化,修补夫妻感情。
据了解,近3年来,陈锐办理家事案件100余件,审结率在90%以上。(记者许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