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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依法严惩!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对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宣判

2018-09-28 21:14  来源:甘肃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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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省法院对孙发明等3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

  该案首犯孙发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孙发明唆使郭刚、华荣春、贾光魁等人通过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将张小刚、王宾鹏、马玉虎、席国俊等人的非法采砂生意强行占为己有或逼迫合伙经营,打压当地部分建筑土方经营者,造成严重影响。后张小刚、刘关龙、王宾鹏、马玉虎、席国俊各自带“小弟”也随之投靠到孙发明的麾下,形成了以孙发明为首的非法采砂犯罪组织。孙发明对该犯罪组织发展、运行、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是该犯罪组织的领导者,郭刚和贾光魁、华荣春在该组织处于核心地位,多次积极参与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王宾鹏、张小刚、刘关龙、马玉虎、席国俊、辛健为该组织骨干成员。他们纠集陈昌学、何伟、张勇祥、马向华、何斌、蒲正喜、张福昌等3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泓聚安”酒吧为主要据点,通过大肆非法挖地采砂,抢夺、打压新区采砂业,插手新区建筑行业部分土方承包工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等10个罪名。该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等方式聚敛钱财,在兰州新区周边共经营采砂点7处,获取采砂款共计300余万元。对当地采砂、建筑行业的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该案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孙发明等18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省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0日,省法院对王佐良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该案首犯王佐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自2000年起,王佐良为提升名气纠集他人在兰州市西固区将“混社会”的吴银才砍致重伤,后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2003年4月刑满释放后陆续网罗席宗信、米军等社会闲散人员,并带领“小弟”,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王佐良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席宗信、米军、陈宏武及常学祖为积极参加者,以陈文强、邓玉文、苗承刚、赵立超、代冰岩、杨文朝、邓有才、李燕、范多丞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在兰州市西固区、兰州新区等地开设赌场、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欺压群众,先后实施违法犯罪10余起,且致多人伤亡,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等11个罪名。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兰州市西固区、兰州新区非法赌博行业、所谓“混社会”圈子以及新区开发建设部分领域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给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当地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案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王佐良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省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这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的集中宣判,进一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也向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展示了我们坚决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