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江西全省优秀公诉人,2006年以总分第一名遴选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2011年7月,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援疆工作安排,他在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援疆工作。在他的带领下,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从以往全州靠后跃居前列……他,就是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官、援疆干部廖峰。
乐于奉献 真情倾注援疆事业
从江西省会南昌来到偏远的西部边陲,爱人和孩子都在内地,廖峰无怨无悔。
从到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天起,廖峰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阿克陶与江西存在两个小时时差,上午九点天才刚蒙蒙亮,晚上十一点钟天才黑,由于气候干燥,风沙大,刚住下廖峰就浑身皮肤痛痒。阿克陶县检察院干警食堂是清真食堂,虽然吃不习惯,但廖峰时常提醒自己在生活上要低标准、在工作上要高要求。
第一次听取案件汇报时,承办人准备的是维吾尔文字的汇报材料,由于口头汇报带着维吾尔语言的语法结构,所以廖峰难以正确理解其意思。廖峰问了几个问题,承办人也听不懂,最后只好找一个汉语好的维吾尔族干警当翻译,将承办人维吾尔语翻译成汉语,再将廖峰的问题翻译成维吾尔语,这样才完成双方的沟通。
发现这一情况后,廖峰主动和公诉干警沟通,一方面将自己的办案心得体会采取授课形式与大家交流,鼓励大家多提问、多讨论,另一方面鉴于公诉科基本上都是少数民族干警、汉语水平不高,平时就多用口语、举案例的形式,将法律术语简明扼要地说给大家听,加强交流。
廖峰娴熟的业务技术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地检察干警的好评,大家遇到办案中的难题都愿意找他请教,亲热地叫他“廖老师”。为了解决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法律工具书不足的问题,他还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捐赠法律图书的工作指示,落实了一批办案急需的法律书籍。
廖峰进疆不到一周,毗邻的和田和喀什两地就连续发生了“7.18”、“7.30”、“7.31”暴力恐怖事件。这一连串的暴力恐怖事件和血淋淋的残酷现实,使生活在内地的廖峰对维稳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感慨:这场血与火、生与死、敌与我的严峻斗争不再是电视报纸影视的画面,而是现实地发生在身边。对于廖峰而言,这场战斗同样是一次对自己品德、意志、信念的锻炼和考验。战斗面前他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主动参加了检察院处置突发事件的值班工作,周末别的同志家里有事,廖峰就主动代人值班,与当地检察干警一道并肩战斗,奋战在维稳的第一线。
规范执法促进公诉案件质量跃居全州先进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法律功底深厚、平日不苟言笑的廖峰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严谨。正是这份严谨,与规范化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
援疆带来什么、留下什么,是他到阿克陶后一直思索的问题。他决定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上。为此,在日常工作中他有意识地把自己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中学习到的执法理念、经验做法运用在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的执法工作中,力求在有限的时间里开展有效的“传帮带”。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办的案子大多比较简单,公诉科受理的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三类普通刑事案件占了大半,其中通过刑事和解后不起诉的这三类案件又占了全院不起诉案件的90%以上。
廖峰发现,这些案子的办理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不同的承办人办理时考虑因素不同,办理结果可能就会不同。他深知,同样案件处理结果不同,老百姓不会满意。必须统一标准,才能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老百姓才能满意。他一方面把在江西省办理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的经验做法、有关规定提供给大家作为借鉴;另一方面主持制定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操作规则》,规范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起草了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纪要,对公检法三家关于醉酒驾驶案件的办理和证据的收集及认定做了细化操作。公诉科的同志高兴地说:“办案心里更有底了。”
“案子不分大小,只要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件都是‘大案’。”这是廖峰时常给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说的一句话。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比例较大,廖峰考虑到阿克陶区域面积大,从最远的乡镇到县城近400公里。取保的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对县城居住的取保人员可能不算什么,但对贫困的犯罪嫌疑人尤其偏远山区的犯罪嫌疑人,确实是不小的经济负担。
为此,他要求承办人提高审查效率,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的次数,力争一次讯问后即可结案。
通过审查公诉案件的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文书,廖峰发现有的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当事人称谓错误、法律条款引用错误等问题。有时为了一个事实细节表述上的疑问,他新自审查案卷证据材料,要求民族干警将民族文字记录的笔录一句一句翻译给自己听,确保没有任何疑义才同意文书的最后定稿。廖峰说,每一份法律文书都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一字一句都马虎不得,材料上的每一句话都应有证据的支持。做不到这点,就是公诉人的失职。
为了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无误,廖峰专门组织大家开展案卷检查活动,认真检查已办结的案卷材料,对序号、装订到文书制作、证据摘录、适用法律等内容均严格检查,采取干警自查、干警互查、科长检查三步骤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家形成合力抓好案件质量。
通过实践传教,廖峰培养了多名维吾尔族公诉业务骨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在年底工作考评时,克州人民检察院检查组对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规范办案行为和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从以前的全州靠后跃居前列。
忠诚履职把老百姓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
平时和公诉科干警交流时,廖峰总是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得不到公正的结果,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法律失去指望。”
2011年9月,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是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代办员。该代办员利用村民找其办理存款业务,私吞存款不入账,并在不担任代办员后仍以代办员名义办理存款业务,先后收取60余万元款项用于赌博、挥霍,导致26名村民生活窘迫,先后有7名被害人分别到检察院上访要求拿回被骗的存款。
为妥善处理此案件、避免引发群体性上访,廖峰认为被害人损失得到及时补偿与打击犯罪同等重要。他与办案同志一道研究案情,做好被害人的接待安抚工作,并多次到信用合作社协调,指出信用合作社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要求信用合作社共同做好被害人工作。
经过多次协调,信用合作社答应待法院宣判后全额赔付被害人钱款。为让被害人早日拿到钱款,廖峰采取请公安机关及时配合证据补查工作、边审查边补充证据的做法,他与办案同志一道加班加点,在两个星期里审查完全部材料,最终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被害人也全额得到了60余万元赔款,消除了不稳定的社会隐患。
2011年11月,阿克陶镇国土所所长麦提艾力?阿不都热依木等6人贪污窝、串案从县纪委移送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在对江西援建的火车站建设项目所征用的雅克恰克村土地进行拆迁补偿过程中,采取虚报被拆迁土地面积的手段骗取土地补偿款50余万元,侵犯的又是江西援疆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为取得良好办案效果,自反贪部门受理案件起,廖峰就与办案同志一道加班加点,分析案情,困了就在办公室打个盹,饿了就啃口馕,有时加班到凌晨5点钟。廖峰对本案存在的难点、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对案件有关问题的定性提出了自己的审查意见,列举了二十余条的完善证据意见,所提意见均被反贪部门采纳,为案件顺利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保证该案出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廖峰和公诉科干警一道熟悉土地法规知识,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预测辩护人在庭上可能提出哪些辩护意见、可能在什么问题上翻供,并从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情况、适用法律等方面做好了充分的答辩准备。他还组织了模拟庭审演习,对庭前准备好的工作进行了反复演练,确保默契配合、得心应手。
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公诉人在庭上分工明确、指控有力,所起诉的犯罪事实均被法院采纳。法院对被告人麦提艾力·阿不都热依木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
此案的办理,创造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历史上的几个纪录:立案人数最多,共立案9件9人;案值最大,贪污受贿金额达60万元;办案周期最短,从受案到判决仅二个多月时间;挽回损失最多,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社会效果最好,既打击了犯罪、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又保证了当地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得到阿克陶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到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是一种付出,但廖峰却觉得更是一种收获,收获的是一段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人生历程中,留下了一段丰富的经历、一串奋斗的足迹、一份援疆的深情厚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刘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