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检察院民事行政与生态资源检察部,有位一级检察官张晓华,在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日日夜夜里,没有烽火与硝烟,也没有太多的流血与牺牲,只有普普通通的点点滴滴。
张晓华对手头的案件进行核实
他说,有时案件虽小,但这些点滴却都关系着群众的利益,容不得半点懈怠。这看似枯燥的职业生活,张晓华已经干了28年,不过他说自己“乐此不疲”。而且,从检28年来经他侦办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800多件,无一差错。正是这样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让张晓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成就了令人啧啧称赞的工作业绩。
今天,让我们走近这位严谨细致的一级检察官,一起听听不能错过的检察故事。
part1
张晓华和同事在商讨案件
2017年5月的一天,宁化县检察院干警走进石壁镇,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遇到了前来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申请的张大娘。
原来,七年前,张大娘在去卖菜的路上被人骑车撞伤住院,肇事人在支付了1600元医疗费后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迫于无奈,张大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肇事人赔偿剩余医疗费3600余元。
然而事情没有就此圆满结束,官司虽然赢了,但肇事人的赔偿却一直没有兑现,而这一拖就是7年,7年时间里,也有许多人劝张大娘说:“算了吧,不就是三四千元的事,犯不着折腾,都乡里乡亲的,别伤了和气”。可张大娘就是咽不下这个口气。
当天,张晓华和同事来到石壁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张大娘现场向他提出了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了解情况后,张晓华立即对该案进行办理,而在办理中也是遇到了许多困难。
“对于执行监督,最关键的是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检察建议发出也只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因此,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也是我们在办理这个案件中最大的难点。 ”张晓华说。
为了克服这个难点,张晓华和同事们靠双脚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他们走访乡政府,查询被执行人有没有粮食补贴、售烟情况;走访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和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结果一无所获,但张晓华没有放弃,他和同事又去了各个保险公司及银行,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在这里找到了突破口。
“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化支公司,我们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后还购买了商业险,每年都定期向保险公司存保险款2千余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也有存款记录。”张晓华说,他和同事把银行出具的流水单一一进行核查,发现从2011年到2017年交易流水量达到6万7千余元,并且这张卡号还有余额。
“这个就是很好的证明,证实这个被执行人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张晓华及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冻结了该存款,法院也快速将执行款项执行到位,交付给张大娘。
part2
开展普法宣传
2018年4月的一天,一对父子来到宁化县检察院找到张晓华,向其反映前妻从2012年到2018年开始拖欠了六年抚养费,法院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张晓华在受理案件中了解到,这六年来,巫某因将精力都放在与前妻的抚养费之争上,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顾,平时缺乏与孩子的交流,导致父子关系较为疏远。而巫某的儿子小杰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导致性格比较内向。对此,张晓华选择了一边办理案件,一边对巫某进行劝导。
“我觉得不能单纯为了办案而办案,法律并不是冰冷的一纸条文,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张晓华要求巫某多关心自己的孩子,孩子已经缺少母爱了,不能再缺少父爱。
张晓华一方面跟进监督法院执行情况,2018年5月,法院将第一笔执行款1000多元打入了巫某的账户;另一方面张晓华着手开展对巫某的说服教育,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巫某父母亲友、小杰的学校老师等多方人员介入谈话,让巫某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小杰父爱的缺失,这才使原本破碎的亲情慢慢修复起来。
张晓华对每一起案件的热忱与执着,让经于他手的司法工作有了温热的触感。而让张晓华觉得愧疚的是自己的家人。张晓华说,如果没有这些年来家人在背后对他的支持,他也无法全心全意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28年里,张晓华多次获得“三明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三明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张晓华说,自己始终坚持着“为民服务”的理念,再小的案件都马虎不得,因为点点滴滴都关系着群众的利益。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