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普通百姓理解中,主要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不少地方彩礼也连年攀升,动辄几十万,被称之为“天价”彩礼。但因为男女感情生变引发的彩礼纠纷近年来也屡见不鲜。
日前,针对彩礼纠纷频发现象,江西鹰潭贵溪市综治办下发了一份《关于提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树立文明新风的村规民约》指导意见,并提供《村规民约》格式样本至全市贯彻执行。
为何要出台如此指导意见,又是否能化解“天价”彩礼问题呢?
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指导意见”
花十余万娶媳妇 半年后离婚引官司
贵溪市大部分农村青年常年在外务工,在媒人的介绍下,很多人以相亲的方式确定对象。
结婚总免不了彩礼,随着生活的富裕,各地彩礼也变得吓人。少则20万元,多则30万元以上。
“万紫千红一片绿”(一万张5元钞票、一千张100元钞票和若干张50元钞票)、“一动不动”(一辆汽车、一套楼房)、“三斤三两”(三斤三两重的100元钞票)、“一二三四五”(一个院落、二层小楼、三斤重的100元人民币、四轮汽车、50岁以下双亲)等“新词新说”成了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
交了议定的彩礼钱后,男女双方短暂相处就结婚或同居。
这种闪婚方式,因毫无感情基础,很容易导致离婚或分手。一旦离婚或分手后,高额彩礼的处理问题就成了棘手的难题。
贵溪市男子徐某与邱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定亲,当天,双方约定男方给女方见面礼6.8万元、礼金4万元、折饭礼2万元、打发礼8200元。此后,双方便开始共同生活。
6个月后,徐某与邱某发生矛盾,邱某铁了心不愿再继续婚约。见状,双方父母、其他亲戚及媒人一起协商婚约事宜,双方约定退还见面礼6.4万元及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金手镯,原婚约一次性了结。
事后,徐某家觉得退还部分太少,一家人为了该门婚事花费巨大,造成家中生活困难,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这种案件近年来比较多,由于很多家庭是举全家之力凑出彩礼钱,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双方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院。”当地的一位法官如是说。
据悉,彩礼引发的官司并不少,这大多和一些农村彩礼频出“天价”有关。
婚嫁成本过高引发社会问题
贵溪市综治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调研过贵溪的一些农村,一场婚事办下来,按照当地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相当于一个四口之家四五年的收入,很多家庭因此背上沉重债务,甚至‘因婚致贫’。”
李阿明(化名)今年28岁,出生在贵溪市的一个农村,村里不少人在外做生意,他告诉记者,如今通过相亲直接结婚,整个流程下来花费一二十万元算是很“节俭”了,花费三四十万元的大有人在。与此同时,“份子钱”也在不停地攀升,家庭条件不好的只能默默地承受这份压力,最终造成恶性循环。
此外,高额彩礼也是骗婚和拐卖妇女的诱因之一,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难免有人铤而走险。很多因支付不起高额彩礼而“被光棍”的大龄男青年,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作用下,渐渐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
黄某华生活在贵溪农村,去年的一段经历让他对相亲感到失望。此前,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贵州女子,共花费彩礼费、介绍费和改口费9.8万元,事后才发现对方使用假户口本和假身份证,整个相亲就是一个骗局。
记者采访时,一些家中有适龄男青年的当地村民吐露了这样的心声:彩礼负担过重,希望婚事简办。
出台“指导标准”倡导婚事新办
日前,贵溪市综治办下发了贵溪市人民法院拟定的《关于提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树立文明新风的村规民约》指导意见,并提供《村规民约》格式样本至全市贯彻执行。
贵溪市综治办主任席文和受访时坦言:“当前在贵溪市广大农村,谈婚论嫁彩礼数额逐年上升,攀比风气愈演愈烈,许多父母倾其一生甚至借债为儿子结婚成家,一旦婚约或婚姻中途出现变数,往往造成双方父母发生纠纷,甚至导致家族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据了解,2016年11月28日,中央下发《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意见》,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后,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措施,遏制“天价彩礼”。
早在2017年年初,安义县法院组织法官主动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村民意见建议,结合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起草了《村规民约》,对彩礼数额作出10万元以内的限制性规定;同时拟订了《婚约彩礼协议》。《村规民约》及附件《婚约彩礼协议》,明确了彩礼限制性数额以及纠纷发生后的调解处理标准,从源头上避免彩礼过高引发的纠纷。
同时,由安义县综治办名义下发文件至各乡镇综治中心,将该《村规民约》及附件《婚约彩礼协议》内容执行情况纳入综治考核范围,将法律规定的彩礼纠纷返还情形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以契约代替传统口头约定,变被动受案为主动预防,以有效应对婚约彩礼纠纷案件。
事实上,江西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此前,四川金阳、山东巨野、河南清丰等地也都先后划定“彩礼指导标准”,均对彩礼总数进行了指导下的控制。
约定发生纠纷时彩礼返还额度
席文和表示,贵溪市印发的《村规民约》和《婚约彩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并经过了法律专家的论证制定,这其中也结合参考了安义等地的做法。
记者查阅《协议》的格式样本发现,其中约定:“彩礼最好限定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内(按2017年标准计算约10万元)。”
不仅如此,《协议》还约定:双方没领结婚证且没有同居生活的或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全额返还;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还彩礼80%左右。双方领了结婚证,且同居生活的,女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男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4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30%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根据《协议》,如果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6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如果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对于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协议》约定:“女方提出离婚或分手的,适当返还;返还彩礼时,无论有无过错,均不能计算利息。”
采访中,席文和多次向记者强调,出台的“彩礼指导标准”只是引导行为,并非强制措施。“我们只是一种引导,接下来会按照程序修订,这是村规民约,让村民自治。”
专家:强化价值引领抵制陈规陋习
对于政府划定“彩礼指导标准”,网友们态度不一。有人点赞称,此举旨在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从初心上来说是善意的,从现实来说是需要的,切合了我们倡导的公序良俗。也有人质疑,这样一个指导意见能否被执行?
对此,有法律人士分析认为,在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的共识,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结合,政府可以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定自治公约,最终实现“民事民管”、“民事民为”。把控有度的红白事指导标准值得期许,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建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制度,体现了民间自律,为移风易俗提供了有效路径,也为民间力量与政府指导的有效结合提供了样本。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要彻底化解“天价”彩礼纠纷还需要强化价值引领,把抵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优秀党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之中,树立可学可比的道德标杆。对涌现出的勤俭节约、勤劳致富、抵制高价彩礼的先进典型予以褒扬;对不遵守规定、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惩戒,引导群众转变婚嫁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和陈规陋习。
同时,颜三忠建议,当地政府可为适龄青年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每年举办几次相亲大会、青年交友联谊会和集体婚礼,引导婚事新办。依法打击职业婚姻介绍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索要高额介绍佣金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婚诈骗、彩礼纠纷等案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良社会隐患。(康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