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台建林 法治周末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尹云燕) 近日,西安市召开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了《西安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本次章程修改共涉及5个条款,主要包括关于协会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关于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两个大的方面。
“修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章程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将奋斗目标修改为‘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与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和宪法相关表述保持一致。”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陈松林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在原章程的第一章第六条上增加了“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本条第三款。在第三章第十条中增加了“个人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当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符合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会员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第四款。在第十二章第五十三条中增加了“个人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或者单位会员设立党的组织的,律师协会应当建议其所属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在第十三章第六十一条会费应用于下列开支中增加一项:“党的建设工作”。
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律师人数已达到3300人,律师事务所214家,分别比2017年同期增长了14.7%、15.2%。律师年均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3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9000余件次,担任法律顾问4200多家,846名律师持续为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41名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社会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西安市各类法律服务团持续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中小企业防范风险保驾护航;广大律师积极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营商环境优化、脱贫攻坚、秦岭北麓违建整治,争创“平安鼎”等重大工作,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大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到:“这样的修改,明确了律师协会党建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了党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为律师协会使用会费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