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家都看过不少关于酒驾、醉驾的文章,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大多都是酩酊大醉、酒气熏天。出了事后,一经血液检测,都能达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一、两百毫克。酒精含量超过200mg,就已经是个很惊人的数字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下面的这位彻底刷新了大家对酒驾的接受下限。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涿鹿交警接到报警称。在东风花园小区路段,一辆白色现代车撞人后逃逸,现场有两人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出警赶往事故现场。
但在出警途中,民警接到了又一起报警,就在距离上一个事故地点不足500米处,同样是一辆白色现代车在撞倒两人后,又撞到了路边的垃圾箱上,驾驶员在下车逃跑的过程中,被路过的群众拦下。
民警立刻意识到,两起事故很有可能是一人所为,于是立马选择兵分两路,一组前往第一事故现场取证。另一组迅速前往第二事故现场,控制住嫌疑人,以防其再次逃逸。民警分别赶到现场时,四位受伤群众均已送往医院,而第二个现场的驾驶员已经被群众牢牢地控制住,此时该驾驶员身上酒气熏天,走路跌跌撞撞,说话时言语不清,显然喝了不少。
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驾驶人好像对自己撞人的事情茫然不知,还说自己哪里有撞人了?可快被冤死啊!
由于驾驶员浑身酒气,意识还未清醒,民警决定将其带回至大队做进一步的询问和酒精检测,血液检测指数之高,甚至将已经见多识广的民警都吓了一跳!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630毫克,是醉驾判定标准的7倍之多!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不断地推卸事故的责任,他以为自己只是“轻轻碰了一下”,甚至连自己撞得是什么都不清楚。撞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敢不断强调自己其实那会还没喝多,还没见风,自己是清醒的!也是气人。
至于第二起事故,驾驶员的解释更是气人!“我当时也就开了5、6迈!”该驾驶员此时的潜台词我理解为,我开的这么慢!怎么可能撞到人么?醉驾,撞人后逃逸,出了这么多事情后,该驾驶员还感觉冤的不行,真是把看视频的我都气笑了。
经过询问和车辆对比,以及两起事故的地点、时间和驾驶员的描述基本吻合,民警初步判定两起事故系该驾驶员一人所为。目前,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细语
仅仅十余分钟,短短300米,差点就毁了5个家庭!而罪魁祸首却是一名刚满20岁的年轻小伙,在酒精的催化下,心怀侥幸,置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最终酿成大祸,醒酒以后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懊悔与自责,但不管多么懊悔、自责也逃不脱法律的严惩。
最后,希望各位驾驶人都可以引以为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