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任命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向寇昉颁发任命书,寇昉接受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寇昉,男,54岁,陕西西安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曾任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7月,北京市委决定,寇昉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会议接受杨万明因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辞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