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将移送起诉告知书送达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赵某时,赵某仍不敢相信自己一时做出得“傻事”,后果会这么严重,不但失去了自由,还令自己成为他人的“笑柄”。
2018年7月3日下午15时许,库伦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韩女士报案称:其经营的饭店吧台抽屉内59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库伦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报案人韩女士拦住另外一名女子,并向出警民警告知,是该女子盗窃了其吧台抽屉内的钱。
民警在询问报案人及对现场勘查后,初步了解了案情。原来,被韩女士拦下的女子为赵某,之前在韩女士经营的饭店内打工。案发当日下午,赵女士来到韩女士经营的饭店,以现金兑换红包为由,在饭店内逗留,之后韩女士进后厨做菜,之后发现抽屉内的现金少了很多,经清点,发现5900元现金被盗。韩女士发现现金被盗后,四处寻找,最终在其饭店门前树坑内发现被掩埋的现金,随后报案。
民警通过现场分析,认定赵某有作案嫌疑随后将其传唤至库伦镇派出所接受调查。赵某被传唤至派出所后,十分紧张,经过几番心理较量,很快败下阵来,如实交代了其因手头拮据,在与韩女士兑换红包后发现韩女士饭店吧台抽屉未关紧,于是实施盗窃,并用卫生纸包裹被盗现金后,用土埋在饭店门前树坑内的犯罪事实。原以为其离开饭店后,再回树坑取钱,怎料韩女士发现树坑内新填埋的土露出了马脚,最终找回了被盗的现金,自认为聪明“小伎俩”反被聪明误。
目前,赵某涉嫌盗窃一案已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