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印发第三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由海口中院报送的《院庭长办案监督两不误 示范引领提质效》案例成功入选。入选第三批人民法院司改案例共有20个,海口中院的案例是海南省法院系统此次唯一入选案例。
自司法改革全面推动以来,海口中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院、庭(局)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规定(试行)》《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2016年以来,海口中院院庭长办案11231件,是司改前的3倍,占案件总数39.36%,较司改前提升了14.94个百分点,结案率达88.09%。案件质量稳中有升,实现“四低一高”,即上诉率低、二审发改率低、申诉复查低、抗诉率低、调撤率高。海口中院司改经验,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省高院两任院长批示肯定,其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经验做法作为海南法院的司改亮点被中央政法委和央视联合制作的司改专题片选入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