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11时许,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某肉店顾客很多,老板正忙碌地招呼生意。突然,一名男子闯进店里,手里握着门口肉案上的一把单刃尖刀,挥舞着向肉店老板捅去。肉店老板一边躲闪一边向公安机关求助。
接到求助后,中旗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派出海镇两所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同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了情况。海镇派出所值班副所长王祥带领两名民警到达现场,看到该男子手持尖刀站在路边,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你们站住,站住,不要命就过来试试,看谁厉害”。
该男子不断辱骂、持刀威胁民警,并手持尖刀追逐路人和过往车辆,值班民警持警棍对其进行压制与周旋。道路两边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为防止持刀男子受刺激后情绪失控,民警迅速疏散四周围观群众,并尝试着与男子沟通,告诫他停止过激行为,放下手中尖刀。正在此时,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在路边停下,没有注意到突发情况和眼前的危险。民警急忙上前将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带到了安全区域。
突然,持刀男子抢夺电动车准备逃离现场,民警立刻将他围堵在路口。副所长王祥手持警棍从正面与持刀男子周旋,分散他的注意力。民警韩旭抓准时机,从侧边冲上去,用警棍击打持刀男子手臂,尖刀应声而落,民警周升旗上前把刀用脚踢开,三人合力将其成功制服在地。
随即,海镇西街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将持刀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证,6月16日上午,持刀男子陶某在中旗海镇某肉店门前看到了前妻高某。由于对前妻的嫉妒和憎恨,过去的恩恩怨怨一下涌上心头,情绪失控的陶某随即从肉店门口拿了一把尖刀向高某追去,高某迅速从肉店后门离开。陶某气急败坏,便手持尖刀将气撒向路人和过往车辆。陶某任意妄为的行为,严重的藐视了法律的尊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给予陶某行政拘留十四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合并执行二十日。(张静 徐建军李丹丹 韩龙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