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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披着“潮品”外衣的毒品更“致命” 专家提醒警惕精神活性物质新“变种”

2018-06-25 13:17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彭绮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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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精灵”、“小树枝”、“小金丝”……这些可爱俏皮的名字背后,却隐藏着毒品的鬼影。日前,记者从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获悉,该院在鉴定中发现一些精神活性物质通过“改头换面”,成为“变种”毒品。此类新型毒品以“潮品”的形式,通过各类社交平台进行兜售交易,并通过网上物流进行运输,因其具有网络易购特点,爱尝鲜的年轻人成为最大受害者。专家提醒,此类新型毒品已逐渐纳入国家管制目录,也是警方打击的目标,贩毒者所称“没法检测、不留痕迹”在先进的鉴定技术面前也不过是一句谎言。

  “致命”的蓝色鸡尾酒

  这天,清洁工吴阿姨像往常一样打扫厕所,当她走到男厕所时,却发现一名赤身裸体的年轻女子被绑其中。吴阿姨急忙上前叫醒女孩,女孩苏醒后却对自己为何被绑在男厕所中毫无印象。她最后的记忆是前一天晚上在酒吧曾经喝下过一杯颜色很好看的蓝色鸡尾酒,后经调查,这杯鸡尾酒中被放入了毒品“蓝精灵”。

  司鉴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陈航博士告诉记者,有着可爱名字的“蓝精灵”其实是一种来自于日本的安眠药,学名叫氟硝西泮。此药遵医嘱服用后可以起到定神安眠的作用,但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短时兴奋、错乱等反应,继而引发过度镇静和精神运动损害,最后让人失去知觉,醒来之后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事,彻底“断片”即顺行性遗忘。在我国,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可是由于“蓝精灵”与酒精作用,会产生迷幻和兴奋等效果,它也开始在喜欢追求新潮的年轻人“圈子”中出现。2018年2月,嘉定公安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贩卖这种“蓝精灵”的药品。警方分别在两名嫌疑人住所查获“蓝精灵”共计120余颗。“这个药吃了会‘嗨’,跟吸毒一样。”两人的供词显示,他们对别人购买“蓝精灵”当作毒品吸食的目的十分清楚。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据陈航介绍,氟硝西泮在日本属于处方药,溶解于水后为无色。由于吸毒者长期吸毒后,对毒品的感觉已“钝化”,毒瘾会给吸毒者带来失眠、焦躁、紧张、震颤等反应,而氟硝西泮则能较快缓和不良反应,并能引起某种舒适感,因此很多长期吸毒者喜欢滥用氟硝西泮等药物。而氟硝西泮之所以被称为“蓝精灵”,则是因为日本生产企业为防止该类药品被用于不法行为,故而在药中加入蓝色的染色剂,用以提醒使用者区别其他溶液。

  其实,除了“蓝精灵”,还有一些精神活性物质因为其对大脑的抑制作用,都被“坏人”开发出了新用途。这些以精神活性物质为主的新型毒品,往往以“玩美”、“猎艳”、“潘金莲”、“催情粉”、“恶魔丘比特”等充满诱惑的名字为幌子在网络上出售。不法分子购买后,掺杂在提供给受害人的饮料、食物中,使受害人丧失抵抗能力、甚至昏迷。

  新型毒品危害更大

  今年4月,警方在工作中了解到,上海某酒吧内,有人以新型毒品名义兜售可疑物质。警方在现场缴获了被称为“小树枝”和“小金丝”的可疑物质。

  正如它们的名字,小树枝是一种咖啡色树枝状的物体,而小金丝则是一些亮闪闪的细丝,它们被加入香烟中吸食。为了解开小树枝和小金丝的真面目,它们被送到了司鉴院的实验室中。在鉴定出了这些可疑物质的真面目后,人们发现“小树枝”和“小金丝”远没有它们名字可爱,而是一种可怕的精神活性物质——是被国家列入管控目录中的新型毒品。

  据陈航介绍,新型毒品常常披着吸引人的画皮,有着掩盖性的名称,如归属于合成大麻素类的“小树枝”、“小金丝”、“维纳斯香薰”;归属于卡西酮类的“筋”、“喵喵粉”;归属于苯丙胺类兴奋剂的“VVK”、“KKK3”等等。

  陈航告诉记者,相较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很多是经过分子修饰的化合物,其药理毒理不明确,产生的危害更大。另一方面,新型毒品大多都是非法合成的化学品,毒贩在制作时注重牟利,往往使用低价的工业原料。因此,服食新型毒品后的危险性和致命率相当高,相关报道的急性致死案例层出不穷。同时,即便有“幸运女神”的眷顾,没有发生急性中毒死亡,新型毒品的高成瘾性、对身体生理指标及机能的巨大损害,还可能使得服用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2016年7月,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有30多人服食了新型毒品后,在中央广场集体袭击路人,事后都无法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陈航举例表示,新型毒品有着更大的危害性。

  社交软件群成“聚集地”

  记者了解到,热衷上网、追求新鲜刺激的90后、00后成为了此类新型毒品的消费中坚力量。这些毒品通过社交软件将魔爪伸向年轻人,其中不乏未成年人。

  在一些QQ群和微信群中,此类毒品被包装成潮流产物,以鲜艳的色彩、可爱的形状以及言语挑逗的文字介绍,诱惑一些网购频繁的少男少女购买新型毒品“尝鲜”。为了使得年轻人深陷其中,并最终成为此类毒品的忠实买家,毒品贩卖者往往宣称此类物质“不是毒品”、“不会上瘾”、“没有毒性”、“不会被公安抓”这些诱骗性词语;加上微信群聊里面其他由贩毒者伪装的“小伙伴”不时发出的“买家秀”;不少年轻人失足陷入了涉毒的泥潭,再也无法自拔,甚至为虎作伥,拉身边更多朋友“下水”。

  同时,与过去毒品线下交易不同,这种新型毒品交易更类似日常购物,“网购”已经成为了毒品流通和交易的新方式。熟人介绍、微信群聊、社交软件……贩毒者和吸毒者利用网络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使用支付宝转账、微信红包等在线支付手段,毒资通过一根根光纤进入了毒贩的口袋,而这些新型毒品,利用物流、快递、隐蔽地点的取放等手段,就这样进入了不法分子的手中。

  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将此类新型毒品标上“商标”,摆上货架公开在网上贩卖,公然标注“无法检测、不留痕迹、放心使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隐患,同时也给法医毒物鉴定人员带来了挑战。

  科技破解“毒品”密码

  那么这些精神活性物质的“新变种”真的不属于毒品范畴,能够逃脱打击吗?对于此类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作了定性: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更令不法分子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网上所宣称的“耗时两年开发,经多位医学界学者指点……无法被检测,血检尿检都不在化验目录范围,不留痕迹,请放心使用……”等“卖点”,在毒物化学实验室里不过是一句谎言。不法分子煞费苦心所做的化学结构修饰,都被实验室一一破解。

  陈航告诉记者,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新型毒品种类不断“推陈出新”,但我国的毒品管控目录也在同步动态更新。同时,我国对于新型毒品鉴定技术也在不断进步。

  据了解,司法鉴定研究院在司法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高分辨质谱未知物鉴定以及单次用药头发分段分析等研究,并将先进的技术成果快速转化应用于鉴定实践,在破解此类案件难题中凸显威力,先后破解了多种新型毒品的化学密码,为公安一线办案提供了坚实的科学证据。

  据介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已拥有高精度串级质谱、超高分辨率轨道阱质谱等仪器平台,能快速实现对新型毒品的结构解析。拥有基于血液、唾液、尿液和毛发等各类检材的分析手段和技术方法,一方面能使滥用新型毒品的人员“无处可藏”,另一方面又能替被使用了新型毒品而遭受侵害的被害人捍卫权益。此外为了提高司法机关对鉴定意见的使用效能,鉴定意见书中增加了结果解释的内容。目前对新型毒品的专项研究正在进一步开展。

  鉴于新型毒品的流通特点,专家建议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不认识的微信好友不随意加,可疑的社交软件不要安装和使用,不轻易尝试非正规途径的各类“药片”、“药粉”、“烟草”、“饮料”等。同时,年轻人也要注意不要随意吃喝陌生人的饮食,在人员混杂的场所尽量保证所点的饮食在自己视线范围内等。(陈颖婷)